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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官等级 (1 / 3)
警官的阶级和执行警官的阶级是在遵守警官制度的情况下,为了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在场的警官中有能作出指示的最高一级的警官而设立的。在刑事、防暴队等都划分有阶层。
*阶级顺序
阶级的顺序是:
巡查-巡查长-巡查部长-副警部-
警部-警视-正警视-警视长-
警视监-警视总监
·巡查(巡逻官):通过全国都道府县警官测试的警察的最初阶级是巡查。
是警官最低的一级,也就是巡警。
·巡查长(巡逻长):巡查长不是实际上的警官的阶级。
只要巡查的年龄长就可以获得这个称呼。
是给予经过了10年也没有当到巡查部长的人的阶级。
·巡查部长(警佐):当巡查后通过最初的升职考试就能担任巡査部长根据学历不同,考试资格也随之变化。差异在于:大学毕业在担任巡查后要1年,短期大学要3年,高中毕业要4年的实际经验。另外在国家公务员Ⅱ类考试合格的人,警察厅每年招收10人,他们是从巡查部长当起的。(叫做准职业组。准职业组是能根据经验长短升职,最高能升到警视长。
·副警部:担任警部副巡査部长后要接受生副警部的升职考试。
这和巡査部长升职考试一样,但是考试资格不一样。大学毕业是1年,短大毕业2年,高中毕业4年。警察庁采用的国家公务员Ⅰ类考试合格的人(职业组)
采用之后是从副警部开始的。
此外,经过3个月的初级干部课程和9个月在警察署的实践后可以晋升为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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