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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面试(下) (2 / 4)
通俗地来说,就是百米赛跑,每个选手会被随机分配到不同的赛道。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能互相串赛道,否则即使跑到了终点,也是没有成绩的。
不准确,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这东西不理解也没关系,只要知道它是一种优秀的数字信号通信方案就可以了。
这个通信方案是由好莱坞女星海蒂·拉玛和音乐家乔治·安太尔共同发明的。
起初,海蒂只是向安太尔请教怎样才能把她的胸部变得更大,后来,两人的话题转移到武器。讨论起如何才能让鱼雷更精准的命中目标。
就这样,在两人的研究和其他人的帮助下,他们研究出了“频率跳变”,也就是CDMA技术。
讽刺的是,二人从未通过这项专利赚到一分钱,甚至为了维护专利,海蒂一生反倒掏了不少钱。
反而是高通通过基于CDMA研究所获专利,赚的盆满钵满。
除了研究之外,高通养了一批不下于技术研发部门的庞大专利律师团,通过并购、控告对手专利侵权等专利战,将所有CDMA的相关专利都一步一步拢络过来。
然后,高通表面上提出一套采用CDMA技术的2G标准,实际上将CDMA专利技术藏在了里头,等于使用这种基于CDMA技术的2G标准时,也就踩到了高通的专利。
也算是高通走运,当时2G标准的关注重点在基于TDMA的GSM标准。由各国成员组成的通信标准制定小组压根儿没注意到高通见不得人的小伎俩,不然肯定会必然会极力反对。
有一说一,其实GSM标准并没有CDMA有优势。
GSM采用的是TDMA技术,就是时分多址技术。
简单地来说,就是赛跑时,就一个赛道,运动员轮流使用。
人家CDMA十个人一起跑,你是十个人轮流跑,用的时间肯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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