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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吃大户(三) (2 / 4)
带着这样的得意,于秀才向老婆吹嘘了自己的功业。老婆又提起了关于拿捏个霍崇把柄的想法。于秀才就一头扎进去了。
找来找去,最后于秀才找到了一个在他看来是把柄的事情。霍崇换上来的新管事挺有意思,既然得罪了这边的人,他就在这边招工。
正好李举人把地租从五成涨到了六成,不少佃户受不了这样的地租,干脆退了佃,前去霍崇那边谋生。因为这些没了营生的人比霍崇这边招收的人要多太多,为了能进霍崇那边做工,不少人想贿赂负责招工的人。
这下让于秀才找到了机会。大清律规定,因公敛财:若没有上司明文规定,官员因公擅自敛财者,则杖六十,若数额巨大,则绞监候。官员非公务敛财者,以不枉法罪论,无俸禄者则处以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若京城或外省衙门私自罚取民间财物,则计赃论罪。
于秀才以这个理由跑去霍崇那边折腾了一下。霍崇那边的管事听到还有这等事,就把那几个招工的撵走了。
这下于秀才更开心了,正好李举人请他过去,询问此事。于秀才吹了一番,酒酣耳热之际,李举人让于秀才写份状纸。李秀才不知怎么,就写了。
等事情结束,于秀才就把此事给扔到一边。没想到官府将于秀才叫去官府。董知县询问之后,直接给于秀才讲了大清律这方面的规定。
霍崇只是个预备官员,他自己的生意根本不是公事。手下招工的人私自收取些好处,更与官府的公务毫无关系。
说完,董知县严厉的斥责于秀才是诬告。这可把于秀才吓得不轻。
本来想着再不管这些,没想到李举人就不依不饶的要于秀才告官告到底。现在派人堵着于秀才家的门。
李举人乃是本地有钱有势的大户,族里也是出过进士的。于秀才此时除了后悔自己没想到人心险恶之外,也真的没了办法。
可是家里也没多少余粮了,柴火更是用尽。于秀才只能等到傍晚,才偷偷出门。到了村头那家被于秀才帮过的,问他们借点柴火。
这家人倒是给于秀才了一些柴草,这家当家却黑着脸问:“于先生,俺听说你告了霍崇?”
“是。”于秀才有些羞愧的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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