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走他的路让他无路可走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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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走他的路让他无路可走 (3 / 4)
        野马缰夕阳/

        雷声峡外长/

        你挥动健美臂膀/写就千古绝唱

        造就平城/鱼米之乡......

        因为声音很大,且带有明快的节奏和韵律,霍山一开口,立即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特别是那地上的字。

        八九十年代,文件基本都是手写,可以说谁能写出一手漂亮字,升职都容易些。字就是一个人的颜值,颜值即正义。

        丁敢当一看霍山的字,脚步挪不开了。

        “‘璋’字中宫上这一点,实在精妙,还有‘折’字切割出来的空间感,简直绝了......”他是书法爱好者,也见识不少好书法,但是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用树枝也可以写得这么好。

        当然,他不知道,霍山压根就没写,完全是他脑子里资料室在作妖。平城中学图书馆的书早就被他洗白了,一个中学的图书馆怎么会没有教授书法的书呢?

        他的最大功劳,不过是用树枝蘸水罢了。

        平心而论,他写的这些断句,也不咋的,然而,却囊括进了清水乡附近的景点,因此显得饱满而不像汪乐顺那种纯属喊口号。这些句子倒的确他随口写的,因为脑中资料室没有清水的资料,不能自动作诗。

        清水水库四周是高山,还是宋代那位县令带领民众堵住缺口而成。并开辟了千里渠将水引入了平城千里沃野,既治理了水患,又造福了平城。

        平城之所以成为农业大县,和这条千里渠密不可分。

        霍山所谓的这首诗,重点不在诗好不好,而是字多不多,漂不漂亮。只要丁敢当对他的字感兴趣,他就有了无数直接登门拜访的理由。

        有钱难买心头好,丁敢当平素也没其他爱好,就爱写个字,眼见这么好的字,心痒难耐:“小兄弟这字漂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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