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收网 (2 / 4)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16章 收网 (2 / 4)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得先从那张失而复得的336房卡说起。客人办理入住时应该收到2张房卡。可在倪仙燕遇害时,我们在她入住的336房卡只找到了其中的一张,另一张却不翼而飞了。因为这房卡被犯人带走了。可是犯人为什么要拿走被害人的房卡呢?如果是为了避免留下指纹,那把房卡擦拭一下即可。要知道,把被害人的物品留在身边,会增加犯人暴露的风险。更为蹊跷的是,这张消失的房卡却在8天后又鬼使神差地出现在了被害人宋科贤所住的302号房间里,准确地说,是在他的公文包里。这又是为什么呢?”

        缪义欣瞅了一眼对面的靳鸿傧,接着说道:

        “这其实是犯人给我们设下了一个局中局。大家应该还记得,302房间的墙壁上留下了‘justice’的英文,意为正义。它给了旁人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那便是宋科贤生前做了罪大恶极的事情,所以被人裁决了。而336的那张房卡又非常适宜地出现在了宋科贤的公文包里。这就会不免让人以为宋科贤就是拿走336房卡的人,时间就是他在杀害倪仙燕的时候。这便是犯人给我们设下的第一层骗局。

        不过这个骗局只是一层掩护色,也很容易被识破。因为我们对这张336房卡进行指纹鉴定后发现,上面只有倪仙燕和宋科贤的指纹,却没有帮其办理入住的服务员的指纹。这就说明了犯人是在倪仙燕案发后,先擦拭掉了房卡上所有的指纹,然后又粘上了倪仙燕尸体的指纹。一周之后,在302的房间里,犯人又故技重施,把宋科贤尸体的指纹给附着了上去。指纹的漏洞坐实了这样一个事实:拿走336房卡的人就是这两起案件的凶犯。况且,倪仙燕和宋科贤的死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被人砍去了鼻下至上颈的部位,心脏和其中的一只手也都被人切割后取走。这似乎更加证明了两起凶案的凶手是同一人,或者说是同一伙儿人所为。一开始我就是这么想的,但这正是犯人给我们设下的第二层陷阱,也是局中之局。”

        杨悦晴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她还是保持着她一贯的举止气场。为了那个要被保护的人,她必须时刻保持冷静。

        “在酒店这种人员密集的地方,实施团伙犯案被人发现的几率很高。当时主要的怀疑对象就是杨悦晴、靳鸿傧、田仄伦、吴春秀四人。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下,因为一起斗殴事件,我意外了解到田仄伦会晕血。所以他就不可能实施分尸,特别是在第一起案件中,死者失血量相当惊人,这绝对超出了田仄伦心理承受的范围。即便他要杀害倪仙燕和宋科贤,也不会亲自动手。

        在第一起案件中,倪仙燕死亡时,田仄伦没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而杨悦晴你是在死者死亡大约5分钟后才去了3楼的客房部给靳鸿傧送蚊香液,来回也就10分钟。看上去你没有时间参与分尸。如果两起凶案的犯人是同一人所为,那么因为杨悦晴在第一起案件中被洗清了嫌疑,所以第二起案件理应也与她无关。这便是第二层陷阱发挥作用,混淆视听的地方。我说的没错吧,靳主任?”

        靳鸿傧没有搭话,似乎在等待着对方出错。

        “真相很简单,这两起案件的凶手不是同一人,而是同一伙儿人。”

        “可是刚才说了,不太可能是同伙同时作案。”靳鸿傧终于开口说话。

        “不能同时犯案,不代表不能共同犯案。明白这两点之间的区别吗?说白了,犯罪是由你靳鸿傧和杨悦晴两人共同实施完成的,只不过杨悦晴负责杀人,而你靳鸿傧负责分尸。等到杨悦晴下班后,她再去到你靳鸿傧的房间,带走尸块和作案工具。你们在不同的时间段完成了看似不可能的杀人分尸作业。”

        “缪义欣,你够了。诋毁我就算了,还要污蔑我们酒店的客人,这传出去,我们还做不做生意了?你是一个公职人员,请注意自己的言辞。况且,我独自一人面对宋科贤的时候,怎么可能杀了他?”

        杨悦晴说话时,鼻下的赘肉不自觉地抽搐起来——这是气急败坏的先兆。

        “看来我不把实情都说出来,你是不会放弃狡辩的。17号当晚,宋科贤入住了你给他预先排好的302房间。我想房间里的某个物件早就被人动了手脚。哼,没错,就是灭蚊灯液被悄悄换成了**。身为外科医生,靳鸿傧想要弄来这些东西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我猜想宋科贤遇害前正坐在椅子上,而他脚下的麻醉剂却在悄悄挥发着气体。用不了一会儿,被害人便会昏睡了过去。这也正是为什么田仄伦在302房间外一直敲门,可里面一直没有回应的原因。所以即便你杨悦晴一个女人,也能用绳索把被害人给勒死。不是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