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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非其人 (1 / 11)
算起来,我最早学会写的不是我自己的名字,而是方非的,因为简单,哪像我杨娟娟三个字要写上半天,所以有一度我向爸爸吵着也把名字改成叫方非,这当然没得到采纳,不然我岂不成了方家的子孙?
还有一件事,初中时教白居易的《大林寺桃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每次考到这首诗,我每次准错,因为我总把“芳菲”写成“方非”,无论老师说多少次,我还是照错,像中了邪似的。后来听他爷爷说,方非这名字本来就是用的“芳菲”的偕音,听上去柔和,再看“方非”两个字时又觉得很硬郎,男子汉不就是要这样?
男子汉?我看他像个阿拉穆汗差不多,小的时候最喜欢和女孩子玩,还抢女孩子的蝴蝶结,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拿条小手绢,且不是叠好放在口袋,是一定要拿在手里,跟个媒婆似的,以至于那条小手绢变得越来越脏,他也不肯松手,好不容易他妈等他睡着了拿去洗掉,结果醒来就大哭一场,一个人站在掠手绢的竹竿下,痴望着手绢,半天不肯走,这是男子汉吗?
他还有一个与其他男生不同的习惯,就是大热天的时候,与他一般大的男孩子早就打赤膊,玩水去了,他却固执的坚持穿长袖衬衫,长裤,还要穿上袜子,这么热的天,我女孩子都尽量少穿,他就不热吗?我经常抱着块西瓜,边啃边笑他,每次找他玩时,就对他妈说:“你家闺女呢?在吗?”
而这个习惯一直到他高中,因为人高被强拉去加入篮球队才改过来,我记得他第一次穿短袖的T恤,活像被强暴了似的,一看到我就躲回屋里去了,害我半天也没回过神,好一会儿才道:“丫的,谁强暴你了?姐替你出头。”
这些当然都是以前的事了,在我上大学后,很多东西开始潜移默化的发生,我每从城里回来一次,他就似乎长高了一些,那以前经常被我嘲笑的娘娘腔也没了,到后来他也上了大学,大家碰面的次数越来越少,现在站在我面前的那个人似乎是没有变化的,但我不得我承认他确实长大了。
不过长大了,底子不会变吧,他归根到底改不了习惯被我奴役的脾气,比如:
“就这样定了,房租总共1500,算你便宜点,你八,我七。”虽然我那间其实比他那间大,谁叫他爸有钱?
“哦。”他听话的给了我三个月的房租。
“你是男子汉,以后脏活累活要抢着干,包括打扫,做饭,不许有任何抱怨。”
“哦。”
“水,电,煤,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电话费,小区清洁费你负责按时交,交完了再问我拿钱。”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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