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实力大增 (1 / 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九十二章 实力大增 (1 / 2)
        \t时间恍然已过一载,这段时间内对内秦枫团队紧抓军队士兵思想以及队伍的配合训练,效果好的不是一般,其中十万炼体修士中精英部队六百二十五人,也就是说能够五人组合为三丈金人,随后这些金人又能再次组合成九丈金人的,共计六百二十五人,也就是有二十五个九丈高的金人

        不仅如此这些人的修为全部达到了金丹期,他们的三丈金人的实力在养神期圆满,九丈金人的实力在炼神期圆满,这不可谓不说进步神速啊,当然了这些也和秦枫不分昼夜的加强训练有关

        除了这十万炼体修士之外,石青带过来的那些拥有修炼资质的一百名孩童目前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其中有三位资质上等的目前已经修炼到养神初期了,金丹期也有而是多人,其他的则都是在筑基七层以上

        当然了为了保证士兵的荣誉性,以及奖罚的合理性,到目前为止还未有一人能够进入到那两个宝阁当中,尤其是灵宝阁经过有意的引导,那可是士兵们心中的相望,尤其是第六层的仙品灵宝和第七层的神级灵宝,据说它们都是拥有灵智的宝器,非有缘人不可得,这则消息的传出更加的引起了士兵心中的相望,那可是传说中的宝器啊

        当然秦枫既然敢在士兵中传播这则消息那就不怕有人来抢夺,因为目前秦枫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大乘期,真实实力也已经达到了王级圆满,除此之外秦枫现在还有三千亿的系统点,就这还是秦枫在购买了《基础剑诀》、《基础刀诀》、《基础棍诀》、《基础箭诀》等等近百种的武器基础入门战法

        而且为了加强管理和统一新兵修炼功法,秦枫特意又购买了《修士十三层》这本玄阶修行功法,据系统介绍这本功法的融合性极强,修炼此功法若是在后期需要修改修炼功法时完全不需要重新修炼,可以在本层次继续修炼,不仅如此,这本《修士十三层》的修行理论完全可以满足修士修行到更加高深的境界,只是有亿点点的难度而已

        因此秦枫就选择了这门功法作为新兵的入门法决,这一实验效果还是非常不错的,虽然那一百人是在灵气化雨的宝地修炼的,但是从一方面来说不也是这本功法的强势之处吗,额!也许吧!

        说完秦枫再说说石青、郭彦、流君、李安以及那些流君的手下,石青经过一年的修行目前修为还是筑基期,只是目前是筑基期圆满,但是他的真实实力已经达到了大乘期,至于为何这么清楚,那只能去问秦枫了,因为当时除了秦枫没人敢做石青的对手,结果不言而喻除了被秦枫一顿暴揍之后,被丢下一句‘才大乘初期’

        而郭彦目前已经是三华聚顶初期,不仅如此在突破之后郭彦更是再次弥补了自己功法的缺漏,掌握了一种‘神算’能力,通俗点将就是一个人能当成五个人用,因此郭彦目前对于处理政务以及运筹帷幄乃是上上之选

        流君经过一年的修行目前已经是渡劫初期修为了,是除秦枫和石青之外的第三位最强者,再次期间流君再次突破极限领悟出一种名为‘借势’的术法,此术法不仅能借人势也能借山势、水势甚至是天道自然之势,一旦借势成功其修为将直线提升,当然了提升的多少完全看借的对象是谁,就比如说山势吧,一旦流君借助此势当地人对他攻击时基本上是和打大地一般

        因此这是绝对的防御,在比如说借天势,若是成功则一片区域内完全可以成为主宰一念定生死!可谓是强中强王中王啊!但是此术有一个弊端,那就是后遗症很强,借的势越强后果越严重,就那山势来说吧,借完之后很可能就会卧床半个月,而且是那种陷入深度昏迷的状态,若是遇到敌人会变得极其危险,若是借助的是天势的话不付出个什么胳膊、腿的估计是不行,而且还是那种不可逆转的接过,因此这种招数也就成了流君保命的底牌

        而李安则是直接达到了三华聚顶圆满境,是当之无愧的第四人,据了解李安所修行的乃是风、雨、雾,一念风起风停,一念雨落雨止,一念雾气雾散可谓是神奇至极,像极了传说中的神仙做派,因为一般的修士是施展术法用灵气凝结的这些自然现象,但是李安完全没有运用任何灵气,就像是下达了一份命令一般就出现了,一丝灵力的波动都扑捉不到

        除了这几人之外,流君之前的十名手下也是有着十足的进步,目前炼神圆满一名就是王虎,其他的都是在炼神七层到十层之间

        这股势力完全已经不逊色于一个顶级的大国了,甚至已经有点超过强国的势头了,就拿那强国之中最强的华云国来说,他们内部也不过一个大乘期的第五泰然,其他实力如何完全不得而知

        当然了华云国隶属于秦国治下,虽然华云国的皇室是在华云都城居住,但是其顶尖战力还是要前往秦国都城居住的,因为这是自古以来传下的规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