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历历在目的民间经济现象 (3 / 4)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三百二十四章 历历在目的民间经济现象 (3 / 4)
        “互助会”的起始之日称之为“起会日”,“互助会”结束解散之日称之为“散会”。

        假设一个三十人参加,三百元“标款”的“互助会”,一个月“开标”一次,那么这个“互助会”的起止时间跨度就需要三十个月,也就是两年半的时间。

        群里的每一个会员,在这三十个月里,每个月都有义务向群里上缴一次“标款”。

        同样,每个人也都有一次标回来一整笔钱的机会。

        这是一种积小成大的游戏。

        毕竟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有应急需要的时候,即便你手头宽裕,不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筹钱,那你也可以等待“散会”的那一期,再把钱给标回去。

        因为最后那一期,除了你,已经再也没有别人跟你竞标,就等于你之前二十九个月都只缴了二百七十元、二百七十五元、二百八十元……

        等等的“标款”。

        现在,你全都可以以三百元的全款,全部一次性地收回来。

        这其中差价,就还是你获得的本金利息。

        这种利息,虽然不会高的离谱,但基本上比起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至少也会高出两、三倍的水平。

        每次“开标”,群里的会员都必须向“互助会”缴三百元“标款”,这些钱,就由标到的人一整笔把钱提走。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资金需求,来确定自己在设定的时间跨度之内,什么时候进行竞标提钱。

        当然,提走整笔钱的人是需要向其他人付利息的,只是这付利息的方式并不是零星逐月支付,而是直接通过竞标的时候一次性支付,直接从提走的钱款里扣除。

        所以会员每期向“互助会”上缴“标款”,就会把利息直接从三百元中扣除掉。

        这用现在的时髦说法,这叫做“砍头”支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