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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〇章,水晶球结案报告 (1 / 3)
案件编号:2020111301
报案时间:2020年5月26日
结案时间:2020年11月18日侦查终结。
侦查员:李犇、张馨
申报人:李犇
嫌疑人基本情况:
嫌疑人姓名:王涛。**号:xxxxxxxxxxxxxxxxxx。生日:2005年4月10日。
年龄:15。民族:汉。学历:初中(在读)。职业:学生。
所犯罪行:
利用空间类特殊物品杀害壹拾壹人。
利用空间类特殊物品袭警。
利用空间类特殊物品轻伤壹人。
所涉及的特殊物品:
一颗水晶球,重315g,外壳为玻璃材质,塑料底座,玻璃球内为尚且无法分析的材料。该物品可以扭曲空间,将人传送至特殊空间内。此特殊空间为一‘地狱犬’所有(无法查证其所有性)。来自‘地狱’空间的自称‘斯罗波尔克’(无法查证名称)的生物存在于此空间,并以误入此空间内的生物为食。该物品危险程度为四等丙级。此物品因现有科技无法分析其作用原理,而被13局收容于3号仓库内,盒封保存。
基本案情:
本案在起初进行案件侦查时,寻迹仪在作案现场中发现有微量电磁辐射残留,经分析初步假定为空间类物品犯罪。在现场发现奇怪脚印,判断现场有5个人,一个人站在御城大厦(烂尾楼)大厅门口处,使用空间类武器攻击其他四个人,造成四人被吸入‘地狱犬’特殊空间,被空间生物杀死,并作为食物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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