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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将笺上两行书
我发现老四所看的书里夹了大量的纸条,有的已经漏在书外,本来不是很厚的书如怀孕般鼓起。我不解便问老四。
老四解释道。
“二哥,亏你还以文人自诩,这都不知道么?这上面是之前同学对于问题的简易理解,写成指条夹在书内,便于后人方便。”
我之前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这个主意倒是不错的。读书的想法。我仿佛发现新大陆一般兴奋,没错!我也可以啊!再以后每读书时我也可以效这样的办法,把我对于书的理解记录下来啊!
说做就做,打铁趁热。我便丢下老四。跑去校外的文教店。纸条未变不够好看。所以我买了一大盒书签,薄薄的那种,能写下短短的几句话。店老板瞪大眼睛看我。
“孩儿,你这是要读多少书啊?”
“给学校图书馆买的”我随口道。
老板这才表示理解,而我早就一溜烟的跑回来了。
余下的时光,我对产生了更大的兴趣。不,是乐趣。“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嘛!
接下来我的工程就巨大了。读《水浒传》我便宛如金圣叹附体,读《红楼梦》我就是脂砚斋第二,鲁迅的文章、泰戈尔的诗、莎士比亚的戏剧……国内大家的观点。外国译本的选择……
我记忆中最深的就是《红楼梦》金陵十二钗的注释。写的最多,书签用的也最多。这么说吧!我把如林黛玉般的书变成了薛宝钗。我经常想,如果中央台的某位领导看到我那些“壮举”,说不定会请我去作几期《百家讲坛》呢!
而且有一个即浪漫又猥琐的念头一直在我脑中徘徊:或有爱看书的淑女佳人看到我的高见,喜欢读书的女孩是都不会难看的。郎才女貌啊!接下来的俗套爱情故事我到没多做幻想,我在这方面天赋不高,但这段浪漫的爱情故事一定又会为我“传奇”的人生添色,我这样想。所以我绝不放过任何一本我读过的书。
再到后来,我的“魔爪”甚至伸向了武侠和体育杂志。金庸群侠评论……各国球星比较……
虽然我乐此不疲的干着我的“事业”,可慢慢我的热度就下来了,因为我已经把我所知的那点知识用的差不多了,黔“鹤”技穷啦!(鹤谐音赫)。
所以我又不得不把之前觉得不太满意的评论或注释重新拿出完善,这样我得把之前看过的书再重新看一遍。我现在能对如此多的作品记忆深刻。那次“完善大业”绝对功不可没。
那是一个盛夏的周末,天热的连知了恐怕都懒的叫了。我依旧在完成我的事业(当然图书馆里很凉快的,所以夏天图书馆的人会更多)
我正忘我的“工作(我更喜欢叫事业)”着。突然后面一声“你在干什么”吓了我一跳,虽然声音不大,但在寂静之处,而且我又专心致志的工作中,足以使我一震。当我回过头来,声音的来源被书架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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