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长江后浪推前浪!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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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长江后浪推前浪! (2 / 4)
        审完之后,我带着笔录走出了门。

        果然如林老所说,神秘女人没直接杀死过任何一个人……

        以上摘自案宗重要部分,将案件完整的叙述一遍:

        死者李嫣然,王芬芳,财经学院的学生,无意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苏梦瑶的地下室,苏梦瑶串通修庙农民工:宋元海,林云山将二人杀害,并用极其恶劣的手段,让死婴侮辱受害女性尸体。

        宋元海和林云山坚信‘鬼婴’能带给两人好运。宋元海便按犯罪嫌疑人苏梦瑶所说,将其中一个被害女大学生子宫完整吞下,却因其常年喝酒,胃粘膜损坏,导致子宫将胃口撑破,惨死。

        林云山听信犯罪嫌疑人苏梦瑶所言,以半胁迫的方式,逼女儿林玉为其做了子宫移植手术,并且将婴儿干尸放入自己子宫之中,试图再次“孕育”。

        因林云山常年性侵女儿林玉,林玉在取出子宫之时,趁机杀害林云山,并且将其内脏取出,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苏梦瑶和林玉,有同性倾向,多年来相互慰藉,林玉主动投案自首,希望替苏梦瑶顶罪。法不容情,法律坚决不允许这种情况。

        财经学院看门大爷,也知道苏梦瑶的秘密。

        因苏梦瑶之长相,颇似看门大爷的第一任女友,故看门大爷对苏梦瑶之事有所隐瞒,并且每月将其工资,捐给苏梦瑶一千块。而这一千块,都打入宋元海账户之中。

        看门大爷在精神病院上吊自杀,初步断定为掩盖苏梦瑶之罪行。

        苏梦瑶去过看门大爷自杀现场,试图救人,为时已晚,只是留下一张纸条,故弄玄虚,幸被我公安刑警识破!

        期间,犯罪嫌疑人苏梦瑶多次以极其恶劣手段,混入警局内部,在法医科留下婴儿脚印,甚至试图销毁监控记录,幸被我司刑警唐悠悠识破。

        苏梦瑶从头到尾虽不曾杀害一人,却策划了整场连环杀人案,并且故意毁灭证据,罪大恶极。其中五名被害者,皆和犯罪嫌疑人苏梦瑶有不可分开的关系,故其以故意杀人罪,教唆杀人罪,毁灭证据罪,**,**,缓刑一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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