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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阿赛卜因 (2 / 4)
可是阿赛卜因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他渴望建功立业,甚至成为人上人的贵族阶层。而在奥德曼帝国,平民想要晋升贵族,只有参军一条路可选,要么进入海军,要么加入陆军。
相比海权旁落、逢战必败、只能龟缩在各海港苟延残喘的海军,显然成为一名奥德曼骑兵是更光荣、更有前途的职业。
阿赛卜因的父亲贿赂了当地的征兵官员,给儿子的服役地点从西部行省的哈克什,更换到了南方与昆塔部落的前线作战部队。
毕竟对比马背上草原民族的悍不畏死,昆塔那些部落勇士就像是一群标准的银枪蜡烛头。
虽然高大的昆塔人看起来像是黑色铁塔一样很有压迫力,但是他们的武器实在过于简陋,没有冶炼技术的他们,有的部落甚至还在使用石斧、石矛这样原始的武器。
这些劣质武器与大马士葛的钢剑几乎一碰就碎,奥德曼战士常常像是驱赶牛羊一样屠杀着敢于反抗的昆塔人,而己方的伤亡往往忽略不计。
尽管奥德曼的南方军团被人们戏称为“捕奴队”,但是阿赛卜因还是在十年军旅生涯中掌握了骑战的秘诀,他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帝国骑兵。
直到有一天,他随着骑兵小队押送几百个精壮的昆塔男奴前往拉塔纳港口。小队长一路虐杀奴隶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起义,奴隶们趁着夜色向看守们发起了反击。
酩酊大醉的小队长被趁乱杀死,阿赛卜因和其他士兵因寡不敌众浑身带伤,逃跑的奴隶选择四散而逃。
根据帝国的法律,但凡押送的奴隶被放跑,那么负责看管的守卫们将全额赔付赎金。
阿赛卜因和其他幸免的士兵根本无法支付巨额赔款,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偷渡到海上,加入了西西萨斯岛的海盗势力。
从本质上来说,海盗和捕奴队没有太大区别,同样都是无本买卖。
阿赛卜因等老兵的作战风格是彪悍中带有章法,很快他们便发展壮大了起来,甚至有了自己的座舰。他被手下们推选为新任船长,开始了长达七年之久的海盗生涯。
或许过去杀奴引起的反抗改变了阿赛卜因的一生,所以他在成为船长之后,每逢劫掠从不乱杀俘虏。也正是因为这一举动,才给了他活命的机会。
当西西萨斯岛的海盗们被克利特舰队包围的时候,个人的悍勇和武力,在大炮的不断轰鸣声中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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