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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天下狼烟 第七十七章 三卦 (2 / 6)
马诚知道他为官清廉,没有什么积蓄,十分痛快地答应了。
李崇信则把随身的血浪宝剑作为抵押,马诚诚惶诚恐,将宝剑像供奉祖宗牌位一样,在自家堂屋供奉起来,好似列祖列宗,弄得李崇信也是哭笑不得。
这一日闲来无事,李崇信在马家店借了一匹青鬃马,打算打马夜游京城。
看着周围昏黄的阳光照射城墙,他不由得感慨万千。
料想当年执掌京师左武卫军何等威风,部将好友无数,此刻却冷冷清清,一个也不在自己身边。
过了红狮子大街,前方一个酒肆,题号叫“得意楼”,他下了坐骑,交给马童,自己大踏步进去饮酒。
挑了一张临窗的桌子,点了冷热烹炸四个菜,要了一斤上好的高粱,自斟自饮。所谓酒入愁肠愁更愁,不一时竟然喝得混混欲醉了。
“却说那候万京老贼,是个用兵的老手,一身武艺更是出神入化。我朝屠大将军有一个公子,名唤屠元让,乃是九天雷神普化天尊下凡转世,一出世摔死金头牛,碰死银头牛,天下武行大聚会,公推他为魁首。”
“好!”
说书艺人自然是在说那屠元让孤身退北蛮,巧夺金丝枪的桥段,里面充满了夸张,甚至估计屠元让自己都不知道啥时候当了个评书里的魁首。
底下看官纷纷叫好,不停地扔撒铜钱。
李崇信朝着说书台口看去,下垂手一张八仙桌子,只坐了一位客官,身高雄壮,一头白色短发,正是屠元让无疑。
李崇信年轻之时与屠彬交好,自是认得,此刻却无朋友作陪,一时间兴起,欠身离座去了屠元让那一张桌子。
眼见对方刚要夹一片牛肉,李崇信的筷子也自行伸出,轻轻一拨,将屠元让的筷子挡了开去,说道:“候老贼若是以金丝枪挑开你的利爪,又将如何?”
屠元让早已发觉旁边有人,但无论如何想不到是他,此刻举筷又上,分属左右两手,但李崇信的一双筷子守得严密异常,不论他如何高抢低拨,始终伸不进盘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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