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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观天 (1 / 4)
        第一章

        我是新中国成立那年冬天参了军,第二年冬天便随军远赴朝鲜参与了抗美援朝战争中。

        那年我十九岁,标准的新兵蛋子,随同我一起参军的还有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闫朝光。我喜欢叫他大个,跟我一个班。与我同岁,有点憨,但是为人豪爽,正直。参军的理由也很简单,父母皆在八年抗战中因为跑小鬼饿死他乡,最后我跟他是流落到保定,饿昏在荒山中。被当时的二营长杨思雨救起来,送到了北平也就是现在的北京入了学,等到满了十八岁参了军。

        抗美援朝三年,我见惯了生死,每天出入在枪林弹雨中,与我一起一个班的同志,最终就剩下我跟大个还有副班长李二蛋。

        战争结束,回归祖国以后,已经是一九五四年。我与大个一起辞了军,拿着当时发放的所有资产,在北京的二道口旁边买了个门头跟小院,剩余的钱批发了点日用品,开始做起了杂货的生意。

        当时卖的无非就是一些铲子、手电筒、火柴、蜡烛之类的日用品。

        直到五五年越战开始....

        越战开始第二年,五六年夏,店内来了三个身着易装的人,两男一女。说话的口音听着好像陕西的人士。参军的时候有个战友是陕西的,每次战斗他都会操着浓重的陕西话骂着**。所以对于陕西话我跟大个都是能听懂一些的。

        “老板儿,这哒有么手电灯儿?”来的那个女的开口问大个道。

        大个可能觉着陕西话挺有意思的,也学着那女的说道:“姊妹儿,我这哒有手电筒儿,么的手电灯儿。”

        说完大个儿就大笑着把手电的箱子搬出来用北京的官话给那个女的介绍,“狼眼手电筒,德国造,电池能用一个月保证有光。不贵,一块五,电池一毛一节”

        “呃要四支手电灯儿,大兄弟儿你莫学呃说话。”那女的被大个学的声音逗笑了,道。

        “七块儿,幺儿,收钱。”大个儿挑了四个手电递给了她,又给了她拿了盒电池,

        然后对着我道。

        三个人中为首的一个年龄颇大的男人,从兜里掏十元给了我,顺带操着稍微偏点北京话的口音问道:“小兄弟,送我跟白蜡烛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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