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秋 第八章 秋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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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秋 第八章 秋誓
        《走自己的路》

        太阳高悬,照在人的身上,像灯光,给人指明方向;像烈火,给人输送热量。

        缓缓吹着的秋风,像**手,抚摸着我的脸庞,柔和又清凉。

        我孤身一人,走在大街小巷,闯荡五湖四海,寻找自己的理想。寂寞为我指路,沉默为我掌航。前面的路一直很宽畅,风景独好,我也用心欣赏。虽然我在悄悄赶路,但我满腹衷肠。

        我虽已经长大,但还需要成长。我只有虚心谦让,积极向上,才能勇往直前,势如破竹,铺设属于自己的宽广。

        有一只喜鹊飞到了前面的树枝上,正热情高歌,享受着这温暖的阳光。

        这时,有人闯入了我的心房。她是如此的漂亮,一颦一笑,都有着不一般的模样。她正在向我张望,我的心开始不断的荡漾,“扑扑”直跳,像是吃了世间难得的蜜糖。她就在对面的窗户里,静静的站着,正四处打量,看来是在寻找她心目中的情郎。我还要赶路,不然一定向前询问,我是不是你心仪的对象?

        我不能留恋这位姑娘,因为我的世界还很迷茫,我不能给她带来轿车与新房,只能默默的离开,重新去寻找自己的方向。我喜欢流浪,流浪使我自在,流浪让我疯狂。我只有四处漂泊,才能放射自己的光芒。

        秋风吹来一阵芳香,原来我已经来到一片花的海洋。菊花五光十色,炫彩夺目,各式各样。红白相间,紫中有黄。一朵朵像是装扮的新娘,正穿着新装,等待迎接的花轿和属于自己的俊逸新郎。

        我已经沉醉在这片花的海洋。享受着这阵阵的芳香,我真想摘一朵放在手中央,永远珍藏。可是我还是选择了放弃,选择了离开,不去打搅她们的时光,让她们拥有属于自己的洞房。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我永远的希望。

        我虽然孤独,可我的心永远像花一样开放;我虽然寂寞,可我还是选择流浪。

        我迈出了脚步,直向前方。我无牵无挂,无思量,全身轻松安详。

        前面的路还很长,有时会遇上豺狼,可我只有坚持向前,才能唤起我的坚强。

        走自己的路,脚踏实地,永远直往!(2008年9月24日)

        《新的开始》

        今天我起的特别早,因为,今天是我开始上班的第一天。在我看来,第一天上班,肯定是不能迟到的。走在南京的大街上,背着陪伴我多年的背包,看着那一扇扇开启的门,看着行走在大家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我知道新的一天又开始了。虽然南京是六朝古都,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这里的人们代代相惜,代代相传,人们每天起来也许都是干着相同的事,但是,对我这个刚来南京,以前自己的祖先也许也没来过的人来说,今天却是不一样的一天。因为,我在这里要开始我新的生活了。

        今天我很高兴,因为我终于找到了一份自己喜欢而又值得做的工作,那就是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

        其实,我一直觉得我不是一个闲得下来的人,因为我一直都想通过自己的所学所长,来为社会做点什么。我在大学学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所以大学毕业后,一直想找一份跟专业有关的工作。

        虽说大学毕业才一年,但是不管是在学校,还是步入了社会,我还是这个样子,喜欢有事可干,干一些自己喜欢的事。

        大学毕业后,从2008年的7月到2009年的7月,在这一年里,我做了一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新疆喀什——那个遥远的地方干着自己所谓很有意义的事。在做志愿者期间,我被分配在喀什市团委,服务基层共青团建设。在那里,我还是没日没夜的干,也是满怀希望、乐此不疲的干。在这一年里,我始终斗志昂扬,精神饱满,因为我觉得自己在干一件正如电视剧《士兵突击》中许三多所说的很有意义而且自己也很喜欢的事。虽说别人也许不会这么认为,但是我不在乎。我要的是自己觉得好,自己喜欢我就会去干,不管它到底是不是真那么有意义。

        在这一年里,当然也不是一帆风顺,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但是我从来没有埋怨自己做了一名志愿者,做了在别人眼里看来很傻的事。曾经,当我告诉朋友或同学,我在中国的最西部做志愿者时,很多人不理解,觉得我做的事没意义,浪费时间,很傻。可是,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思想观念不同,所以我不怪人家说,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么做。因为我自己喜欢,所以我干的很快活。哪怕条件很艰苦,有时连饭都没得吃,可是我就是喜欢这份志愿者的工作,所以我无怨无悔。

        在喀什做志愿者期间,我每天都会早早的起床,骑着一辆已经破旧不堪的自行车,来到服务单位,把单位办公室打扫的干干净净,然后等待着单位同事们的到来。不管干什么事,事大事小,我都是尽自己所能,干好领导交给我的每一件事。

        现在,我依然还记得,当我服务到期要离开时,喀什市团委的同事们那一双双依依不舍的眼睛。我知道,他们有千言万语要对我说,有很多祝福要跟我讲。那天大家一起聚餐,吃送别饭的时候,我喝醉了,很多同事也喝醉了。这份同事之情,我永远记得。我这个人比较重感情,跟人相处的时间久了,我就会不舍得离开。在家乡,在学校,在社会,我都会记得我生活过、学习过、工作过的地方,都不会忘记我的乡亲父老、同学、朋友、同事。

        现在离开了新疆,离开了志愿者的岗位,今天来到了南京,开始了新的工作,新的生活,又会结实新的同事,新的朋友。对我来说,我又开始了新的旅程,新的期待。所以,我想,来到了新的地方,新的岗位,我依然是我,不管干什么,我还是会用做志愿者的热情和努力去干好每一件事。(200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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