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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狼头与麻脸 (1 / 3)
精赤上身的魁梧壮汉,原名叫麻脸,乃是天蓝部落之人。
天蓝部落是西部鲜卑无数小部落中的一员,总共才一千余口人,勉强能凑齐四百骑,像这样的小部落,在大草原上实在是多如牛毛,数都数不清。
而天蓝部落之所以能在多如繁星一般的草原上生存下来,便是因为依附于实力不谷的天马部落。
天马部落占据着西部鲜卑有名的草场——天马原,族中精骑上万,故而如天蓝部落这般依附于天马部落的小部落,实在是数不胜数。
本以为日子会这般平静的过下去,谁曾想好景不长。
因为争夺草场,天马部落与实力惊人的狂沙部落起了争执,两个部落及依附于这两个部落的数百小部落旋即被卷入了战争之中。
那是一场持续长达半年的大战,成千上万的悍卒,倒在了敌人的利箭和战刀之下,鲜血染红了草原,尸体更是堆积如山。
很可惜,那场大战的结果,对他们来说堪称残酷,他们天蓝部落以及所依附的天马部落,是战败的一方。
而根据大草原上的规矩,他们及他们的家人,全都成了狂沙部落的奴隶,成了他们的财富。
麻脸脸上的伤疤,便是在那场大战中所留下来的,在那场大战中,他一连杀死了三个围攻他的敌卒,最后被三把战刀砍下了马去。
他的运气不错,在那场血战中留下了一条性命,虽然因此多了一身的伤疤,但活着总比死了强。
鲜卑人敬重勇士,像麻脸这样的悍卒,即便成了奴隶,也颇受器重。
随后在与其他部落的大战中,麻脸立下了战功,因此得已恢复自由之身,大帅更是亲自给他取了一个名字,欢迎他成为狂沙部落的真正一员。
面前的狼头,是与他自幼一起长大的玩伴,他同样也已经恢复了自由身,成了狂沙部落的一员。但狼头与他不同,狼头的心中,一直坚持认为自己是天蓝部落的人,狂沙部落是他们天蓝部落的仇人。
对于这样的想法,已改名叫日律西峰的麻脸,不由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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