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陈景元传——城隍庙 第三十四章:讲古 (5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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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陈景元传——城隍庙 第三十四章:讲古 (5 / 5)
        县官问那个儿子,为何不肯供养自己的母亲。儿子振振有词,开口说道:回禀大人,小人今年五十有六,十六岁离开父母,出外独自谋生,四十岁时,父亲病故,母亲无依无靠,投奔于我。我想她养我到十六岁,做人不能忘本,于是将她安置在家中,供养一十六年,今日起,我与她各不相欠,她理应自寻生路,之后,是死是活,与我无半点瓜葛。

        县官点了点头,开口说道:你说得,十分有理。养育之情,你确实已经还清。

        那个不孝子大喜,拱手说道:多谢大人。

        县官扭回头,又问那位母亲:请问这位大婶,你儿子出生之时,几斤几两重?

        那位母亲答道:回禀大人,我儿子出生时,八斤二两重。

        县官吩咐身边的差役,递给那个不孝子一把剔骨尖刀,对他说道:既然你与你的母亲,算账算得这般清楚。自己动手,割下自己身上的八斤二两肉,还与你母,从今以后,你们母子,再无瓜葛。

        那个不孝子大骇,丢了尖刀,跪地求饶。

        县官将他好一顿数落,最终,不孝子跪地认错,搀扶着自己的母亲,离开了县衙。

        第三个案子,一个男人状告自己的妻子不忠。

        那个男人与妻子成亲十年,有个九岁的儿子,随着儿子一天天地长大,这个男人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因为这个孩子的长相,既不像自己,也不像妻子,五官眉宇像极了住在隔壁的老王。他逼问妻子,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妻子一口咬定,这个孩子绝对是他的,跟隔壁的老王一文钱的关系也没有。

        男人不信,思量再三,将妻子与隔壁老王一起告到了衙门。”

        说到此处,赵半衣忽然间停了下来,拿起大铁勺,舀了一勺铁锅中的鱼汤,咂巴一下滋味,笑吟吟地对眼前的众人说道:“各位,你们知道,那个县官是如何断案的吗?”

        众人面面相觑,没人吭声,人群中的那个二十多岁的白面书生开口说道:“我知道,当然是滴血认亲喽。”

        赵半衣摇了摇头,笑吟吟说道:“非也,非也,并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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