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两袖清风似神仙,人间凡俗不加身的鲜肉男 (6 / 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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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两袖清风似神仙,人间凡俗不加身的鲜肉男 (6 / 8)
        你是继续挑三拣四,还是就地等死,能活一天算一天。等你哥腾出手来,你就跳河,博同情,指望他放过水里装熊二的你?

        你要有志气可以继续这么怂。但是小叔叔,你可想好了,咱两可没什么深厚的亲情,我会这么容易放过你么?”

        方闲道阴森森的,威胁方书华。方书华依旧沉默不语。又是一个只要我不愿意,就不干,但我也不说反对,也不赞同,就那么那么那么的再那么的,很好态度的挺尸。

        “算了,我不跟你一起当咸鱼挺尸了。红卫阿姨,该你出场了。你怎么看上我小叔了,他除了帅点,好看,那好。”

        方闲道摇摇脑袋,跟第二辆皮卡车打了个招呼,转身走了。论脸皮的功夫,这兄弟两一样,就是方向不一样。

        从第二辆皮卡车上下来一位女士,喊了一声“书华”。款款的走向方书华。

        天生地养,实力都是野生的。天赋点不一定点再什么地方。

        方闲道坐回越野车,看着两个拿着情调的两个中年男女,直摇脑袋。不是自己这个小叔叔没能力,而是跟家里期望偏差太大。被废在自己的爷爷、父亲和亲哥手里了。

        两袖清风似神仙,人间凡俗不加身。

        不愁家中烦恼事,潇洒赛过吕洞宾。

        功名利禄的事业角度而言,方书华是越来越没担当的,越来越矫情。看似原则性强,总惜身考虑自己的多,舍得别人牺牲付出,舍不得自己受个屈,从不考虑别人的压力,不考虑做事为什么,为什么做事。

        方华书当年是家里被寄予厚望的孩子。方书华么,为中华而读书。读书好,性格好,长的帅。但现在反而最有出息,最可靠的,是原本就没把自己当做希望,觉得自己会出息的方清之。

        天生地养。

        有些人,有些天生的本领,后天很难刻意训练的出来的。方清青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有的那种天赋和能力,只知道那些做法,会很有效果,很有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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