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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火焚山门 (1 / 5)
相传盘古天天地,女娲造人补天,这都是很久远的事了。我们的故事,就在我们身边。那时改革刚开放,有人富,亦有人穷。穷的连孩子都养不起,可越穷越养,也是怪事。
中国,最本土的宗教,就属道家。可道在哪?云里雾里的谁有说得清,倒得明呢?当贫穷的人家养不起孩子,便将孩子放在尼姑庵或者道观的门口,总不至于被野狼叼走,可怜天下父母心,也是迫于无奈,故事的主角就是这样的一个弃婴,未曾见到红宝书,但却最终见到大道的平凡小子。
此地名为沈阳,旧名奉天,有一道观,叫上清观,乃是取自道家三清之名。王长春是这个道观的道长,手底下三个徒弟,剩下的都是徒孙,平时靠给周边民户和大户人家做些法事赚取钱财,美其名曰香火钱。
这徒孙个个都是六七岁的孩童,至于原因嘛,都是弃婴。他为人心善,也不忍这襁褓之孩最后喂了狼狗,就都收养了起来,谁到这不知道是哪个长舌的老娘们儿,这方圆十里,但凡有弃婴都放他这道馆门口了。也许是这写孩子的父母也是怕最后这孩子养不好,这道观的生意到是一直没断过,要不然,王长春都得穷的尿血了。
这徒孙里面,最不起眼的一个,就是那王一,额,长春道长也不是啥知识分子,这孩子多了,名字也没法取,就按照自己的姓,加上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那么取名字,哪料到,最后取名字,取到了王十二。
由名字也能知道,他是第一个弃婴,也是这徒孙辈里的老大,但资质却是弱的可怜。弱不禁风不说,就这感应天地能量的天赋也不足,远远不如那其他的徒孙。但他就一个最nb,那就是看书。他酷爱看书,并且能够过目不忘。
傻人有傻福,当长春发现这个的时候,便亲自教他如何看这些书,还有符咒的制作。并且,有意无意的,提醒着他去看一些书。
他们这帮小孩里面,和王一最好的朋友就是板蓝根,他被捡到的时候,是长春在回道观的山上的路上的时候,随手捡起,但他发现婴儿的包袱里面放有一颗与世无争的板蓝根,心想应是中医世家才对,也无心想那么多,便将他带回道观,收养并取名板蓝根,实为王十二。
后来发现,这丫的原来真是个药罐子,打小体弱多病,这药费都快赶上两个人吃饭了。看他这样,也只能让他干干扫地的活。他的资质也是一般,所谓知己,也就是彼此了解罢,大家都不怎么样,也就在一起玩了,玩着玩着也就一起生活了5年。
根呀,你干嘛呢?过来帮我倒点水呗。
我说一哥,你这是干嘛?咱们都是一个阶层的,我在扫地,你在看书也就罢了,你还让我倒水给你喝。
哈哈,根呀,谢了谢了,我这看的正嗨呢。
正在这俩人在道观的藏经阁里聊得正嗨的时候,黑夜的降临,悄无声息,命运的脚步,也慢慢走来。
三哥,老大说的就是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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