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又见娜宁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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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又见娜宁 (1 / 2)
        回到客栈我自己的房间,我拿出了莲儿的信,默默地放在心口,脑子里想着和莲儿在一起的日子,进入了梦乡。

        快到立秋的时候,感觉街上的乞丐越开越多。我下午在回客栈的路上,看见有很多人在围观,我闲来无事上去看看热闹,原来是一位摔伤的老人,在地上拉着一位姑娘的小腿不让走,说是姑娘撞了人要赔偿钱财,街上巡逻的捕快把二人抓到万年县衙,我和路人去县衙,围在县衙的门口看县令怎么审案子的。

        只见县衙的大堂上高挂“明镜高悬”四个大字。

        一个老学究文人在衙门口对众人夸夸其谈的说:“看那正中摆放公案,公案上放着审案用的各种必需品。

        案上有红、绿头签。绿头签是捕签,用来捕人的。红头签是刑签,下令动刑的。在这里签和签筒另有妙用:签筒容积正好是户部颁定一斗(10355毫升)米的容积,一支签的长度也正好是一尺(32厘米)的长度。如有短斤少尺案件发生,当场即可衡量验证,若奸商取财无道,当堂就给以杖责或罚以重金。

        案桌上放的4个签筒,每个签筒上各写一字,合是“执法严明”。其中“执”字筒是捕捉令,插一大把绿头捕捉签,其他3个签筒分为白头签、黑头签、红头签。签子头颜色不同含义不同:白头签每签1板,黑头签每签5板,红头签每签10板。较为常见的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花样就在这签子上,白、黑、红在行刑轻重上各有含义:如果扔下40支白头签,那么40大板打完后,皮肉无痛,立刻走人。如果是几支黑头签,同样40大板,犯人会皮开肉绽。如果是40支红头签,不死也要残废。

        大堂施刑时,差役拾起太爷的竹签后,便将受刑的犯人绑在长凳上,两个差役举起‘王法’(也叫法棍)一边打,一边有节奏地唱着唱词。”

        那文人说完,旁边满是仰望的眼神,文人很受用的扇扇扇子。

        只见一人在公案上一拍惊堂木(也叫醒木、方尺和抚尺的,是一块长方形的硬木,有角儿有棱儿,其体积一般以大人的手握住为准。惊堂木拍击案桌,以示声威,震慑犯人招供罪行。)说:“本官县丞汪浩,受明府(县令)所托,审理此案,堂下人等有何冤情,速速报来。”

        那老人跪在地上说:“启禀青天大老爷,小老儿谢来,今日在街上行走,被那女子迎面撞到,那女子想跑,被小老儿抱住脚,幸得张二、刘四两位差爷(捕快)赶到,捉了这女子来到县衙,请青天大老爷做主呀。”说完还挤出两滴泪出来。

        那文人摇了摇头低下说:“又一个倒霉的外地人呀。上了谢来这老痞子和脏吏张二、刘四的当了。”

        县丞汪浩又一拍惊堂木说:“那女子你撞人还逃跑,可知罪,”

        那女子施礼说:“启禀大人,小女名叫安娜宁(中亚女孩名字,意思是月亮女神),今日在街上看见老人倒在地上,见其可怜,帮忙扶起,反倒被讹诈,请大人明察。”

        我听见那女子叫安娜宁,想了想不是在疏勒遇见的哪位女子吗,切先听这县丞怎么判。

        那谢来老人立马倒在地说:“我的胳膊好疼呀,哎呀哎呀…”

        县丞汪浩怒拍惊堂木说:“大胆刁妇,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左右,给我打。”

        两边的捕快都没动一下,这时候一个捕快模样的人悄悄的走到县丞身边说:“大人,你看那女子弱不禁风的,万一打伤了,有损大人清誉,不如罚钱了事。”

        县丞汪浩说:“左右,退下,大胆刁妇,念尔等初犯,罚钱十贯钱,交予衙门,退堂。”说完就走进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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