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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 (4 / 5)
        2、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在新疆阿尔泰充军,本来也不至于落到斩首的地步。或许是充军的日子太过无聊,也或许是才华、思想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学益进,文益奇诡不测”。谢济世越过程朱理学“三纲五常”的正统对《大学》进行批注;陆生楠则以提倡民主反对极端独裁专制的超前思想写了《通鉴论》十七篇文章。雍正相当恼火,认为陆生楠罪大恶极“情无可逭”,并写了一篇冗长的谕旨,选取陆生楠的片言只语一一驳斥。雍正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密诏将陆、谢两人在阿尔泰同时绑赴刑场。

        3、吕留良案

        顺治十年应试为诸生,后隐居不出。康熙间拒应满清的鸿博之征,后削发为僧。死后,雍正十年被剖棺戮尸,子孙及门人等或戮尸,或斩首,或流徙为奴,罹难之酷烈,为清代**之首。吕留良著述多毁,现存《吕晚村先生文集》、《东庄诗存》。

        4、屈大均案

        雍正八年(1730年),广东巡抚傅泰在翻阅《大义觉迷录》时,从其中张熙所供称钦仰的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了本省的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疑“温山”乃“翁山”之讹误,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的《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于是上奏朝廷。当时,屈大均已死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知情后,自动到广州投案,并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版。刑部在受理案件时,拟屈大均戮尸枭首。雍正念屈明洪能投案自首,便免除其父戮尸之刑,仅将屈明洪以及其二子遣戍福建,焚毁屈大均诗文著作。

        5、“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6、“维民所止”案

        雍正年间,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试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题“维民所止”,源出《诗经·商颂·玄鸟》。原文是“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大意是说,国家广阔土地,都是百姓所栖息、居住的,有爱民之意。这个题目完全合乎儒家的规范,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当时盛行**,雍正听说后,觉得“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了头,这岂不是要杀自己的头吗?这一下不得了,雍正下令将查嗣庭全家逮捕严办。

        算命先生道:“那小孩和屋里的小女孩便是,**下的幸存者,他们的父母,亲朋皆被杀害。他家就是那’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诗句下,成为追杀的对象,只有他两人逃脱,那男孩是这女孩家的家仆,那已是四年前的事了。小女孩现在什么也不知道,但那小男孩对这仇恨,刻骨铭心,一心想着报仇,但却苦于没有办法,只能带着小女孩四处流浪。而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老朽为他们所救,为了报恩,老朽收留了他们,并找机会助他们报仇。但以我们的力量报仇那是不可能的,不过老朽虽不才,但自幼遇高人学得一点易学占卜,看天相,识星术。推算只要等到时机便会有高人相助,大仇可报!近日我观天相,有一玄天杀星入京,会冲帝星,便知会有高人来京,这是一个难求的机会,那男孩有必死之心,便让他去鬼市等待,以死而求杀星。终于把大侠找来了,还请大侠相助!”说完算命先生跪了下来!

        那声音道:“亏你看天观星,你要可知,像我这样的人,天相岂能显像,你观的杀星并非是我,遇见我完全是巧合,但既然能遇见我,也是一场缘,但要杀皇帝,并不能说杀就可以去杀的。皇帝关系天下,皇帝一死,可能天下大乱,无辜之人会牵扯更多,我需斟酌下,既然我无意中接下这单,我自会完成。”说完这句后,就再也没吭声。不管算命先生再怎么说话也没有回音。

        算命先生后续几天,天天看着天上的帝星,一晚突见,帝星旁有异星入侵,不觉大喜,果然有人刺杀皇帝,但随即又失落了,因为帝星无恙,应是刺杀失败了。不由叹道,看来刺杀皇帝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第二天,天未亮,算命先生家外面响起敲门声,开门一看是一个女子,正要询问,那个只听声,不见人的声音响起:“这几日,她就住在这里。”然后就再没有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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