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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10月1日 死着张脸(杀回学校) (2 / 3)
再比如劳伦斯.萨默斯《全球化对高等教育的影响》,提到,将来,教育将是一生的追求。
“我认为如果你看一看今日最成功的人,他们不是,他们最特别的不是他们掌握了多少知识点,而是在于他们有思考问题的方法,在于他们能够把很多东西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在于他们能够看到人们从前看不到的模式。对于一个哈佛大学的学生来讲,他需要学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如何去思考,如何以创造性,而且又是非常严谨,认真的方式思考。我认为,正是这种认真、严谨,同时又有创造性的思考能力才是大学留给其学生最重要的东西。”
“我认为没有任何一个建议是适合所有学生的。但是,我想,如果我必须为这里的学生提一个总的建议的话,那就是,仔细想想你最关心的到底是什么,什么对你来说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在哪里你能产生重大的影响,你们要以全部的热情来追求这些东西。仔细想想你身上最特别、最与众不同的东西是什么,然后尽力去发挥它,尽量找一些与你关心的东西相适应的机会,而不是区寻找与你父母所关心的、最传统的、或是与你看到其他学生都在做的事情有关的机会。........因此,一定要找到你的与众不同之处,努力发挥它。”
这段话还是让我印象很深刻。无论是从自身的教育学习,工作的追求等方面,还是对孩子的教育等方面都有一些启迪。
最后读的一篇是桑德拉的《健全的刑事司法程序的重要性》,里面特别强调程序的公正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事实的公正。她提到了孟德斯鸠的一段话: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有这个权利。”
这可能是对自由最好的解释,也是对为啥要实行法治最好的解释。
当程序不再公正,事实的公正也就失去了可以依赖的保障。当触犯法律的人不能承担责任,那这个恶果也许迟早会回归自身。当任性的人们都突破法律的界限,他们会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
读书就是一件好事,不读书,这些能让人醍醐灌顶的话,又要如何知晓呢?当然,我无法想象,如果现场听,会是另外一种什么样的效果。
和女儿研究历史,研究数学题,着实费了一番脑筋。我就闹不明白,为什么七年级要做中考的题,那不是明显的拔苗助长吗?没有到那个生理年龄,你硬让她做三年后的题目,这不是逼着孩子放弃所有的节奏吗?现在的教育都是怎么了?
唉,做的我大脑缺氧,女儿也困。
因为,实在是费脑筋。难道做一个基础性的七年级循序渐进的题目不好吗?真不知有些沙雕老师怎么研究的教育,怎么想的?难道是为了补课?为了让孩子们感到难度,家长感到紧迫,进而为下一步的补课收费做铺垫?
我这想的也太龌蹉了吧?
不管怎样,女儿的学习以七年级的为准,课后题会做就得!!!学习的快乐最重要!
今天,我带着女儿看《少年时代》里面一段母亲与儿子在放学后回家路上的一个片段,女儿说:
“你看人家家长多好,再看看你,一点笑容也没有,整天绷着一张脸(整体死着一张脸)。”
“我没有啊?我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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