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4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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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4 / 5)
        李煜原名李从嘉,是南唐中主李璟的第六子。他生具异禀,眼有重瞳,颇具圣王豪杰之相。你若不知道他的结局,一定会满心期待于他的事业,因为历史上的重瞳名人只有两位,一是大舜,二是项羽,李从嘉继踵而三,命运一定郑重地交托给了他什么。

        于是,李从嘉的悲剧可以说从一出生便已注定:若依重瞳异禀,人们期待他成长为南唐的中兴之主,甚至开疆拓土,成就帝业,一统当时群雄割据的大好河山;若依继承法则,君王之位永远当由嫡长子继承,尽管人人皆知嫡长子未必是最好的人选,但两害相权,一个稳定的继承规范总要好过无序而残酷的竞争吧。所以,任李从嘉有圣王豪杰之相,任父亲最爱这个文采风流的少子,但嫡长子的位置永远不可以动摇,这是国本,无可奈何的国本。

        但是,似乎故意要和自己的相貌作对,李从嘉从来都对政治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冷淡。他是天生的贵族,天生要去完成一些毫无功利色彩的追求。他喜欢书法,独创“金错刀”的字体;他喜欢文学,在屠狗文章、雕虫文卷里消磨着毫不值钱的青春岁月;他喜欢歌舞,在宫女、宫灯、宫花的华丽阵仗里流连不出。他是一个最惹人恨的荡子,但人人都那样爱他,除了他那个身为太子的兄长。

        太子知道,法定继承权虽然是自己最大的护身符,但历史上那么多夺权篡位的例子,往往变生肘腋、祸起萧墙。血缘越近的人反而对自己的威胁越大,而**李从嘉不但血缘太近,甚至眼生重瞳,难道上天真要让他取代自己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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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心则乱,有求则疑,太子已经毒杀了叔父,还常常以最凌厉的目光注视着自己至亲的弟弟。帝王豪贵之家,从来都罕有亲情。弟弟时时忆起叔父的死状:身中奇毒,未及入殓便周身溃烂,惨不忍睹。太子是特意用这样的手段来警告那些或明或暗的敌人吧,而哪一个“敌人”不是他的至亲骨肉呢!亲情,应该就是上天对平民百姓最大的补偿吧。

        每个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以己度人,用自己的心态来推测别人的想法。所以太子想错了,他想不到这世上还有真正淡泊权力的人。

        每个混迹政坛的人都学过自污的技巧,那些学而不得其法的人或早或晚都会被淘汰出局。险恶的宫廷逼得年轻的李从嘉过早地学会了中年政客的伎俩,招招摇摇地纵情于山水酒色。对那些“没出息”的言行,他不但不去遮掩,反而要大张旗鼓地曝之人前。他要借此告诉哥哥:我只是一个宫廷中的隐者,我只要诗,要酒,还要镇日的逍遥;我喜欢无度地挥霍,因为我“志仅此尔”。

        降及北宋,有南唐遗老苍凉地忆起当年宫廷里这段无法避免的龃龉,他们同情着李从嘉那不该有的稚嫩,更同情他那过早出现的老练。

        世事吊诡,处心积虑的太子意外早逝,另外几个王子早已先后夭折,王位似乎是上天注定一般地落在李从嘉身上。想求的求不得,想避的避不开,这就是命运的捉弄吧。于是,公元961年,二十五岁的李从嘉正式即位,从此改名李煜。李煜字重光,这个字正是从重瞳取义的。

        宫廷的山雨过后,世界的山雨欲来。这一年,在北方已是北宋的建隆二年,世界的重心将从南方的李家转到北方的赵家了。命运把一个玻璃打造的国家交到孱弱的李煜手心里,看着他打碎了它,看着它为他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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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的名作,诸如“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今天早已成为我们最熟悉的词句,我们也很轻易便可以感受到其中无与伦比的“神秀”,但是,李煜原本并不写这样的词。他早年的词作让我们完全认不出他的风格,如两首《渔父》:

        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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