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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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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文学评论家都会有自己最为标榜的美学趣味,或是性灵,或是兴趣,或是舂容大雅,或是雅人深致,每每成为文人或派别头上的标签。而为王国维所标榜的,就是“境界”。
作为美学概念,“境界”是指艺术品为我们营造出来的一种幻境,使我们可以轻易地迷失其中,浑然忘记了现实世界的存在。无论你看一幅画,听一首歌,读一首词,只要你深深陶醉了,陷入物我两忘的状态了,那么你就进入了它的“境界”。
之所以说“词以境界为最上”,并不意味着词以外的艺术形式另有审美上的最高标准,只不过相对而言,尤其是相对于诗歌而言,词于境界上的要求更高。
我们初学诗词的时候,往往很难分清诗与词的区别,以为词就是不整齐的诗,诗就是整齐的词,于是当我们读到《浣溪沙》这类整齐的词牌,便很难理解这为什么是词而不是诗,更难理解诗与词究竟有什么本质性的区别。
在古代的语境里,诗与词的分野好比古典音乐与流行歌曲的分野,更加形象一点来说,好比巴赫与凤凰传奇的分野。诗,于诗人自身是“言志”的工具,于社会而言是“教化”的工具;而词,无论于词人自身抑或社会,都仅仅是一种娱乐手段罢了。写诗,总少不得端几分架子,扮一点端庄;填词,不妨放浪形骸,声色犬马。
宋代是词的第一个盛世,那时候文人写诗重在理趣,要把宇宙人生的大道理讲给你听,诸如“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即便艺术性再强一点,也无非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或者“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于是情趣的抒发便完全寄托于词了。文人在诗中端起架子,在词中放下架子。编纂文集,诗每每列于全集之首,词则完全不予收录。这意味着诗是大雅中的大雅,词是全然不登大雅之堂的玩物。
所以我们才会发现,同一首诗哪怕流传有不同的版本,字句出入往往相当细微,而同一首词的不同版本,非但字句会出入到几乎看不出是同一首词来,甚至关于创作者身份的说法也往往五花八门。在很长的时期里,词都不曾被人们认真地保存,著作权也不曾得到人们的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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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和词原先都是入乐的,都是作为“歌词”而存在的。当然,古时候的音乐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音乐。
儒家提倡礼乐之道,音乐是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教化手段被标榜出来的。既然意在教化,旋律与歌词当然不可以轻浮。但是,哪怕是饱读诗书的士大夫们,也不可能彻底脱离低级趣味,总还想找一点轻浮的娱乐,好比一个人纵是听惯了瓦格纳的恢宏歌剧,甚至自己也能写出《驰骋的女武神》那样的庄严之歌,但总还喜欢在KTV包间里胡乱喝些佳酿,和小歌星们合唱几首通俗歌曲。这就是宋代士大夫经典的生活模式,词就是他们放纵的休闲。
词牌就是歌谱,每一个词牌都是一段固定的旋律。按照旋律的要求撰写新的歌词,是谓填词。一首词填好之后,便可以当即交给歌女演唱。然而古代乐谱是一种相当不严格的事物,于是随着时代嬗变,词的唱法渐渐失传,词终于变成了一门纯粹的文字艺术。
当诗与词先后脱离了音乐,先后成为纯粹的文字艺术之后,原先的森严壁垒便显得毫无必要了。诗已经不再是庙堂雅乐的歌词,词也不再是酒筵歌女的浅斟低唱,又何必再存什么雅俗之分呢?于是到了清代,喜好填词的人不断为词争取地位,到了王国维的时代,词与诗几乎可以并驾齐驱了。时代的文学呼声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复在意词与诗是否地位相当,而是在意在旗鼓相当的地位上,较之于诗,词究竟有哪些特殊的妙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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