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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迷雾篇 重返刑警队 (1 / 4)
大年初四,发现尸体第六天,破案时限还剩二十五天。
春节的余温还没有过去,整个世界被春风悄悄吹醒,懒散的人们犹如经过一冬蛰居的熊,被草皮冒出泥土的声音惊动,但仍然没有进入紧张忙碌的节奏。
微风吹动墨绿色的窗帘,天空刚睁开他惺忪的眼,外面还没有大亮。楼下的车辆还很少,可以看到早餐店已经向外冒着蒸腾的雾气。房间很静,空旷的屋子只住着景嵩一个人和一只年迈的巴西龟。这只龟叫吉米,已经陪伴了景嵩十五年。他没有养过其他的宠物,因为讨厌一切有毛的生物。
景嵩很早便已从床上爬起,在洗漱之前,他习惯先点一根烟,醒醒脑。刚入警局的时候,他和祝炜挤在职工宿舍里,一起度过了两年浑浑噩噩的日子。两年后,祝炜买了房,不久也和景嵩的侄女沈倩结了婚。十年前,也就是调去治安大队后,景嵩凑钱买了龙湖花都的一套小房子,才正式有了属于自己的住所。
景嵩将烟头在烟灰缸里摁灭,来到镜前。这张脸已经老去了太多,当年的青涩褪去得无影无踪,须发不再是当年茂密的样子,胡须变得又硬又老,少许白发也爬上了头。他在下巴上抹满了泡沫,用刀片像除草机压过荒原一般将一茬茬的胡须剃去,用发蜡将头发梳得油光水滑。他换上笔挺的警服,利落地抻了抻衣襟。
景嵩风风火火地开车来到记忆中的老地方,下了车,望着警局的七级台阶,他反而踌躇、犹豫了起来……他离开这里已经太久太久。
他终究还是迈出了那一步,便再也没有回头。
祝炜已是刑警队队长,他的办公室正是前队长刘建民所用的101办公室。景嵩迈着雄赳赳的步子,一往无前地径直迈步向前。从大厅到那间办公室,需要走过一段幽暗的长廊。
两面墙壁上每隔五米各挂着一幅画,首先看到的是一些“开拓进取,创优争先”、“长治久安,繁荣稳定”的口号标语;继续向前走,挂着一些芳名永存的人民英雄的画像;向门口继续走去,出现的是前队长刘建民的画像。在这张画像对面的是一张熟悉的面舒,画上写着”一级警督,破获重大刑事案件十余起,爱民为民,清白为警,是战士们学习的好榜样,人民可靠的好警察”,画面里的人意气风发,笑容可掬地捧着“正义卫士、社会良知”的红底金边锦旗,正上题着”祝炜”的赫赫大名。
这段长廊的尽头,画幅的一旁,便是那间101办公室。景嵩像十多年前推开刘队的门一样,用同一只手推开了办公室的门。
祝炜的办公室陈设简陋又杂乱,一条棕色的长桌,上面放着一块电脑显示器。靠近窗台处摆了一盆仙人掌,耷拉着身子,活像一片腊肉,上面皱巴巴,了无生气,奄奄一息的样子。靠墙处摆了一个金属的衣柜、一个储物柜、一个保险柜,在衣柜的正面贴了一张很早时候流行的毛zx画像。衣柜的角落里,平放着一双灰头土脸的球鞋。储物柜的正上方摆着一箱红烧牛肉泡面。进门处竖着一个铁架子,上面摆着一个红色的脸盆,和一块旧抹布。
“嵩哥,来啦?”祝炜从办公椅上坐起身。
“来了。”景嵩淡淡地答道。
“先喝点水,一会儿直接开始工作吧!”祝炜说道,“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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