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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别离
        阿珠五岁时,父母在外创业经商,日子过得水深火热,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大他十岁的哥哥就懂事早辍了学,都为了能给阿珠更好的生活,不让她重蹈覆辙,家人决定把她送回老家待一阵子。

        老家在北方,一个较为偏僻的村庄,阿珠虽然没生在多富裕的家庭,但一家子都比较宠她,自出生就从未在农村老家待过。

        因为爷爷奶奶过世得比较早,阿珠被送回去后便和大姨、姥姥姥爷待在一起,都说血浓于水,那是一点不假,见到阿珠后的亲人都非常疼爱她,打心里的疼爱。

        妈妈送她回去后第二天早上就坐顺路去城里的拖拉机赶车去了,拖拉机在乡间的小路上吭哧吭哧地跑,其实也就成年人快走的速度,妈妈怕难过趴在行李上头也不回,而阿珠一边哭一边追,却被大姨抓着抱了回去。

        比那来势汹汹的热泪还要凶猛的痛苦,是还要保持表面的平静,看似轻描淡写的割舍,其实像一把小刀一点一点剔掉身上的肉,她不知道前一天夜里妈妈哭了一夜,她也不理解为什么过得更好要以分开为前提,她大概只知道:妈妈抛下了她。

        那是她人生第一次经历的离别。

        或许是这离别太过悲伤,以至于当晚她就发烧伴着呕吐,大姨赶忙找了村里的医生,那医生背着个小药箱每天行走于村中,有点游医高人济世的意思。

        医生开了些药,说是情绪波动和吹了寒风,趁热吃了药睡一觉就好,可大姨给阿珠吃了药丝毫不见她好起来,村里老一辈就告诉大姨:“兴许是惹到了啥,去找她三姨夫来看看呢”。

        惹到了啥意思就是惹到了哪家的“仙人”,那时候农村还是比较迷信的,都说小娃娃火力不旺,看得到“脏东西”,也容易生病。

        阿珠的妈妈有五个姐妹一个弟弟,三姨夫就是三姨的丈夫,在乡里都比较有名,是做“唱道”的营生,乡亲们都说他本事大得很,靠谱而且还不收黑心钱。(唱道在此指的是道士唱经文做法术)

        第二天傍晚,三姨夫来了,带了几张黄纸,杀了只公鸡取其血画了张符,嘱咐大姨把符水喂给阿珠喝下,在屋前摆上贡品烧些纸钱,再对东南方向磕三个响头,说是惹到了东南方的“大仙”,磕响头的同时大人还要对东南方解释道:“小孩子不懂事,大仙多多包涵。”

        顾名思义,响头一定要头点地,听到响,才可作数。阿珠是个听话的孩子,烧得迷迷糊糊的也知道照做,仿佛不觉得疼,区区三个响头就好像过了一个季,天色入了夜,引来一阵彻骨寒意,让人打了激灵。

        磕完了响头,阿珠就虚弱地睁不开眼睛,整个小人儿一瘫,栽倒在了地上,这可吓坏了大姨,三姨夫却告诉她没有大碍,法事已经完毕,“大仙”也领了好意,让大姨不要担心,抱起阿珠去睡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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