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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葡萄树下
生在这个衣食无忧的时代,平心而论,应当庆幸。但大多数人过的并不快乐,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节奏恨不能一天变一次,稍微停下脚步就已经远远的甩在身后,我们每天都在跑着马拉松,咬紧牙关,趔趄前行。每个人的肩上扛着一座座山峰,压的将要窒息。如果谈幸福,真不知该如何定义,没有战争,没有饥饿,难道不是最大的幸福吗?
在今天的生活,中华烟已不是主流,更不是奢侈,五粮液也走进了普通家庭,可是大多数人还在迷茫,还在哭泣。勤劳就能致富的时代,又何来的伤感,我不懂这个时代,而我却也是深陷其中。心灵鸡汤听过不少,好像都很有道理,但也好像都做不来,忙忙碌碌的生活,到了最后留下最多的恐怕就是遗憾。
今年的夏天比往年的要热,我坐在一棵椿树下,对面是一排排的葡萄树,这么多年都是自己一个人,以前觉得是孤苦伶仃,现在反而觉得是乐在其中。我的全部资产就是这一片不足五亩的葡萄园,还有这一棵椿树和旁边的一间平房,平房里还有一张床。一年四季,大多数时间是清闲,我又觉得这才是人生。不但如此,还是子承祖业,我从小就是在葡萄树下长大的,如今又有了一片果园,也算是继承了祖上的衣钵。
我天生对葡萄就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不光是因为生长在那里,更多的可能是带给我的快乐和记忆,儿时的玩伴都已相距天涯,虽无仇恨,但也老死不相往来。若有感情,恐怕彼此都留在心间。偶尔的想来,结婚的结婚,出嫁的出嫁,只有我活出了潇洒,在一些人眼中是一个另类,在另一些人眼中是一个怪物。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看着那些被家庭束缚的人,我真心的可怜他们。曾经问过自己一个问题,我们生来就是传宗接代的吗?或者是繁衍,然后在生生不息吗?一句简单的上有老下有小,竟然已过了半生,却发现没有为自己活,未来还得接着为孩子活,好复杂的问题,当时我想我为了我的孩子不这么重蹈覆辙,所以我决定我不要孩子。
想想曾经的日子,无所谓后不后悔,只是在那个年纪,而成长在那个环境,那个青葱岁月终究让我刻苦铭心了,她也让我永生难忘了。转眼已过十几年,我的眼角有了皱纹,头上有了白发,再也回不去那个青春了,岁月留给我最多的是沧桑,如今的我是半个佝偻之人,却还不明白人生要的是什么,这一生如何度过才不算惋惜,在亿万分之一的幸运下才来到了这个世界,不好好活都对不起造物者。
话不多讲,言归正传。
刚刚进入21世纪就来到了一座重工业城市,沈城,第一次远走他乡,也是第一次走进城市,眼前的所有一切都是新鲜的,也是从未见识过的,高楼大厦,霓虹闪烁,纸醉金迷,觥筹交错,车水马龙的宽敞大道,人山人海的繁华市区,好一副欣欣向荣,国泰民安的景象。
欲望,每个人呼之欲出,金钱,每个人不择手段,诱惑,每一处无所不在,这是来到城市的第一印象,美,不光是外表,也许这也是一种,况且人向来都是如此。
从在一家装饰公司打工开始,经过几年的摸索也和六位所谓的朋友做起了所谓的合伙人公司。名字叫做前途装饰公司,公司最大股东是何士,也是执行者。其余的是老申,本名张申,最爱装的人,如果按照字母B的前面是A的话,他会毫不犹豫装到A去,一副高高在上,实乃令人厌恶的表情。齐员外,齐员外本名齐缘,因他总是崇洋媚外所以就都叫他齐员外了,起先他是反对的,时间一长他也就慢慢的默认了。何华,何士的堂弟,也是最沉默寡言脚踏实地的人,唯一的女性朋友叫张晓萌,地道的事业型女性,说是事业型倒不如说是更爱钱或更爱赚钱更贴切一些,然后就是我,王子卿。
何士起初占股份百分之四十,张晓萌起初占股份百分之二十,我与齐员外起初分别占股份百分之十五,何华起初占股份百分之十,因老申是后来加入进来,他只是入股,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只是有了项目和公司进行合作,所以占股份百分之五,因此何士的变成了百分之三十八,张晓萌的是百分之十九,我与齐员外分别是百分之十四点二五,何华是百分之九点五。
我向来不与齐员外和老申为伍,只与何士何华勾结,张晓萌唯一是不远不近,张晓萌以前是我,齐员外,何华的顶头上司,何士以前是承揽工程的,五花八门什么都做,唯独自己没有公司,全是借鸡下蛋,因何华的关系他和我们以前的公司合作过几次,一来二去便也熟悉起来,说也奇怪,还是张晓萌带着我们集体跳槽,然后和何士合伙建立了这家前途装饰公司,张晓萌看上何士的应该是他有点政府背景和社会上的人脉,相传他的二舅是一个政府的什么主任,但是不得细问,他总是含糊其辞,不愿相告。
在这个女人多情的世界里,做为一个自认为有绅士风度,举止端庄的我,却始终寻觅不到一份情。多情的世界里却无情的拒绝了我,好悲哀。不为没有情而悲哀,而是还得坚强的活着而悲哀,然而老是这么思考,渐渐的大脑反馈一个信号,我的人生真是一个悲哀,活到现在实属不易,受尽屈辱,尝尽苦难,一个人在踉踉跄跄的人生路踟蹰,虽面带微笑,内心则是痛苦不堪。
我的学历不高,不高的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但我很想学习,打工的经历磨练了我想学习的意志,好嘛!人生就是要不断的去学习。努力了两年的时间,大致的懂些经商的规则。也知道了毕加索是干嘛的,百年孤独最终坚持着看完了,挪威的森林里的情节太简单了,读了鲁迅也有三遍了,记得最多的就是“然而”,然而我还不太会用,不太会用也罢,哪有鲁迅的那份才华,古典文集看了又看,记了又记,最终只悟出一句话,中国文化太强大。钟书先生的围城,文笔好的不像话,就是不知鸿渐最后想干啥!都有老婆了还要吵架,我这孤家寡人该庆幸还是该烦他。最感动我的还是余华,活着让我无法表达。那些外国名著虽懂了,但是太远,不好表达。
还是回到现实吧!在沈城这个天气随机播放的城市,我再一次感受到了它的跳跃能力,刚才还是阳光明媚这一刻就是倾盆大雨,雨大的看不清前面的视线,我把车停到了马路边上打开双闪,看着外面模糊的落汤鸡似的行人,从心里感觉到一丝惬意,双手握了握方向盘,眼睛再一次把车看了一遍,有车的生活就是好。看见别人倒霉我就高兴,我不知道我是好人还是坏人,但我认识的人基本都是这样,所以说我还是一个正常的人,既然是正常的人就得做点正常的事,谁也不希望别人比自己过的好,太多的场合需要虚情假意关怀备至,太多的时候嘴里赞叹不已,内心却是恨的咬牙切齿,嫉妒是天生的,口是心非才是正常人。心里乐呵嘴里还在同情,人之常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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