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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笔1 (1 / 5)
《悖论破局者》1
楔子部落里的少年
我又添上一把枯枝。沾着雪的树枝在火中劈啪作响。雪兔的肉在火上烤得滋滋冒油。我掏出怀中的皮口袋,掰下一小块粗盐,在手心碾碎了,加上一小撮雪化开,慢慢滴在兔子肉上。
我拿起串着兔子的木棍,正要享用加了盐的兔肉,突然听见身后传来积雪被踩扁时的那种轻微的咯吱声响。我左手把兔肉放回火堆上煨着,右手握紧了短剑的剑柄。
一股劲风袭来,我扭身、挺剑、猛刺,手腕直接探入了那头雪剑齿虎的口中。
只要你这大猫合上嘴,就能把我的手咬断。当然你并没有这样的机会。
这畜牲,闻着烤兔子的香味过来的?
我一手拎住剑齿虎的耳朵,另一手把短剑**。拿雪细细擦干净剑刃上的血迹,然后扯过斗篷把水迹擦干,才小心地把剑插回剑鞘。
这把剑不只有异常锋利的精钢剑身,还非常精美漂亮。剑柄上嵌着金丝,剑鞘上镶着叫做“玉”的青绿色石头。父亲说,这柄剑是很多代人之前从裂谷东面的地方流传过来的,是东方公卿家孩子用的佩剑。我问父亲什么是公卿。父亲回答:公卿就是东方部落的酋长。父亲老了就把位置传给儿子,和我们家一样。当然东方的部落或许比我们还要大一点,而且明显更会造好剑。
擦剑的工夫,兔子肉有一小半都烤焦了。不过瞥了一眼剑齿虎,这畜牲的皮怎么也能值半斤盐,肉也够部落里的人吃一顿了。这剑齿虎也没有害到我。
我把烤焦的兔肉扒下来丢在一边,三两口把没焦的肉吃完了。又想到这块肉虽然烧糊,毕竟是加了盐的,还是捡起来也吃下了肚子。
捧起雪,把火堆和灰烬埋住踩实。本来只是想要出来搞点吃的,没想到还收获了一个大猎物。
我扛起雪剑齿虎往家里走。山上这种白色的比草原上那种黄色的小不少,只有大概四百斤重。我年纪还小,扛着略微有些吃力。等再过四年我满了二十岁,那种黄色的,我杀完之后也能自己扛回部落了。
走进大屋,我开口问道:“老巫婆,我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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