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修我矛戈》 第九十四章:情势急转 (2 / 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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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修我矛戈》 第九十四章:情势急转 (2 / 8)
        但是,很多时候,事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就能够计算的……

        秩序的力量固然大,但是却也有许多条条框框的制约……

        简单来说,对付什么样的级别目标,家机器也会派出相应的力量去对付,而不会随意的派出远远超过对付级别的力量去碾压对手,因为这样的行为,本就是一种得不偿失的事……

        就像是一些毒贩子们的巢穴,绝大多数都是在荒郊野外的地方,没有什么人烟……

        如果从消灭毒贩的角度上来说,军方大可以直接一发导Dan过去。简简单单地的将对方的基地夷为平地……

        但问题是。绝大多数的时候。军方都不可能这么去做,因为像是导Dan这种东西,军方的管理往往是非常严格的,一发导Dan的造价不菲,在家和家之间的ZHAN争之中使用无可厚非,但是用来剿灭毒贩,就有点小题大做的味道了,在绝大多数的时候。军方的做法往往都会是派遣少量锐的特种部队携带锐的武器装备,突入敌人的巢穴,然后将敌人一网成擒……

        尽管这样的做法或许可能会造成部队人员的伤亡,但是从军方的角度上来说,这样的做法却也是最合理的做法……

        这一点,其实就像是警方在抓捕犯人的时候,如果条件允许的况下,他们绝大多数都是不会选择开枪的……

        因为他们自己也很清楚,开枪是属于警察最终极的一种制止犯罪的手段,一旦开枪。写一份报告是少不了的,最关键的是。事后可能还需要接受许许多多来自方方面面的查,子弹也好枪械也好,都并不算是昂贵的消耗品,但是开枪的行为,却往往会给警察带来不大不小的麻烦,一般来说,在目标手无寸铁的况下,警方几乎是很少会选择掏枪射击这样的做法的,因为这样的做法,往往是很容易会发社会舆论的关注,一不小心就可能因为这样的原因失去更进一步的机会,甚至可能因此丢掉工作,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警方本代表的就是秩序的力量,他们的武器自然也是秩序的力量,但是秩序的力量虽然大,但是却也存在很大的制约,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任意去使用这种力量的,秩序力量的分级,往往是非常严苛的,面对什么样的事件,能够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往往也都是有所限制的……

        警方也好,军方也好,都不可能因为犯罪者躲在深山老林里,就一把火将对方烧出来,又或者干脆用导Dan和火将山底彻底的夷为平地……

        因为这样的行为,本的成本就会让他们得不偿失……

        要知道,警力和装备本也是一种资源,使用这些资源的时候,也是需要非常谨慎的……

        普通人的民事纠纷,绝大多数况下,两个民警就足够可以理,而像是架斗殴的事件又或者是一些不算是严重的车祸,多半也就三四个警察就能够搞定,只有那些大案要案,大的专案组或者查组才会成立,警力和装备才会开始集结,只有在面对一定规模的犯罪分子的时候,才会出现电视剧或者电影里那种几百个军警同时出动的大场面……

        面对不同的事件,秩序采取的力度也往往会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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