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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儿子遇上爹,终究是从心 (2 / 4)
中年男子虽然是他的亲叔叔,但豪门亲情比白开水还淡薄,他对这位叔叔并无亲近的意思。或许小时候会有,但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孩子,年岁稍微大一点在大人的教导下那点亲情早已在竞争意识,防范着每一个兄弟姐妹叔伯婶姨要与自己争家产的观念中被摧毁殆尽。
可以说,金钟希与家里诸多亲人的关系可能还不如他与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的关系。至少,陌生人不会视他为仇人,想要把他整下去而后快。
“要不是你撺掇我说建代工厂,我又怎么可能得罪许昂。我好辛苦才抱上的大腿,若是因为这件事被你搅黄了,即使你是我亲叔叔,我也不会放过你。”
许昂连夜走了,金钟希就很担心是因为他昨天做得不好,让许昂对他有所不满,这才不愿意在高丽多待。
要真是那样的话,金钟希绝对哭死。
那么粗一条大腿,要是因为自己犯蠢被人厌恶,他金钟希必然沦为笑柄。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他好容易才确定下来的家族继承人的位置也会跟着被动摇,他的人生也会滑向深渊。
金钟希懊恼的要撞墙,同时他也很奇怪。
许昂若是要离开高丽,即便是连夜走的,以他的家族在高丽的势力也该及时的得到消息才对,不至于出现他们今早到了酒店后被侍者告知才发现。
除非许昂在高丽的关系并不只有他金钟希一个人,还有另一位甚至是更多的拥有足够权势和势力的朋友。
想到这里,金钟希猛得惊醒。
对啊,他怎么忽略了,如许昂这样的人,他不可能不明白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
在金钟希的记忆里,他从来没有如现在这样紧张,这样有危机感。
当一只舔狗发现原来他并非唯一时,他整个人都如同一只绷紧了的弦。
舔狗这种生物秉袭它的近亲——狼的习性。
狼有成群出没的狼群,也有孤身一人的孤狼。
很明显,金钟希是后者,而在古时被称为夷州的那座岛上,这玩意儿是成群出没。他们组了团,衣冠楚楚,人模狗样,看起来个个是精英,却说着人话,但不干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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