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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 孳息 (1 / 3)
郭靖跑到赵王府,还白吃白喝来了个黑吃黑。
他武功不行,却已经从蒙古吃到了金国,小时候还不是铁木真资助的?
难怪他供得起黄蓉的胡吃海喝,他自己就是这么来的。
一样去赵王府白吃白喝,是要带一个能吃会喝有情趣的人一起上。
杨康却很冤枉,闯个祸也塞牙,他闯的可是泼天大祸,把天捅了一个窟窿。
记得读书的时候,有一道法律题目,说的是母猪被寄养在一家人家,结果生下来小猪。然后物主来取,双方因为小猪打起官司来了。
一方说母猪是他家的,小猪也归他。另一方说母猪是别人家的没错,所以不争母猪了,但是小猪是在他家生出来的,那就应该归他。
结果引出一个概念,是民法中的孳息。
母物归谁,孳息归谁。
杨康不就是孳息?相当于题目中的小猪。
牵涉到繁养生息的事儿总是麻烦的。
而这件事是麻烦的指数级别呈现,按理说,杨康应该跟着妈妈走,妈妈跟谁,他也跟谁。
可他已经年满十八岁,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他有自主权和表决权的。
难怪设定的是**,并不单单是**后又是一条好汉,而是有法律意义的。
杨康可真会闯祸,闯出来的祸也太有水平了。他儿子杨过的闯祸能力原来是遗传,而且还没他爸厉害呢!果然是不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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