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二章 来者不见 偶遇路人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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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二章 来者不见 偶遇路人 (1 / 2)
        该人本是守护冥海王储之一,因受冤见驱于冥海之外,因绝望而淌出全身之水,泪眼流干而致能源枯竭,放逐海边,已达周年之久,骨中精髓也渐渐挥离,不想最终命不该绝,关键时刻竟然获救。鱼人不忘恩,拜恩人为姐姐,随其而入伦复域为民,一年的消磨未能耗尽鱼人精血,便请求驻守北面护城河,以当冥海之乱。

        这鱼人便是现被称为汤米加的小鬼,几年来,汤米加虽获救化身成人,但体内已无正常人的五脏六腑和正常细胞,无正常造血系统,进而无所谓流通,无流通则身体内外机能难以协调,亦即某一部分受到刺激时,身体不能做出联动反应。

        一定程度上说,这已达到不死之身的标准,但天道循环,万事万物,有生存,就有毁灭,不死之身也有它特定的殒灭方式。姐姐的眼泪有天生的灵性,泪无尽而灵不止,可自挽救汤米加之后,泣绝,于是灵亦消去,至此为凡家女子。汤米加因此起誓:守护姐姐。可汤米加无心之人只有短暂记忆,也就是说他会随时忘了曾经的誓言,唯有看见姐姐才知使命。姐姐救了他,可终其一生灵力也没能补回他失去的记忆。

        姐姐道:弟弟你放心去,姐姐等你回来。但是无论如何你也不要脱掉身上的这件披风,切记切记。

        汤米加问:这件披风怎么了?有什么神奇之处吗?

        姐姐:本来不想告诉你,它能保住你的不死之身,你的腰间左侧有个姐姐系着的结,一旦被打开,缠绕住你身体的丝带会瞬间绷开,那样一来,你身上贮存精元的容器就被破坏了,姐姐注在你身上的精元就会源源不断流失掉,最终,你会回复成原先的一具骨骼,而姐姐现在只是一个普通女子,也无法再救你。

        汤米加:我知道了,我一定注意,姐姐现在你放心睡吧,黎明到来我就离开,任务完成马上回来,从此一辈子在你身边不离开。我知道,要不是因为救我,你也不会这样就变成普通人。

        姐姐:姐姐救你是心甘情愿,你这么感恩,就是死了,姐姐也能安心。夜深了,我们各自休息吧,天亮了姐也不送你了,记住姐姐的叮嘱,你的记忆只有十个昼夜,一定要在此期限内回来,并不要忘了回来的路。

        已至丑时,姐姐在疲惫中盍眼,渐至入眠。汤米加在辗转反侧中,等待天的破晓。

        天不知不觉就亮了,汤米加按约定早早就过了铁锁桥,在镇上靠北的一家酒肆坐定。

        这是店家在门口放上的几张桌子,摆上碗筷,在每张桌旁配几把椅子。汤米加就在这熙来嚷往人流不多的路边,找了个适当的位子坐下,边吃早点边等人。

        当时是夏至,清晨的空气新鲜,沉睡的小镇也似乎随着黎明的到来渐渐苏醒,喜欢醒早的人们多在这时段活动,一来活动筋骨,再就是行路的人也多趁这时行动,因为再过不久,太阳一升起,马上就会热起来。那时候,不急于赶路的人们就越来越少了。

        汤米加用过了餐后,并不急于离开,但又不好干坐着,便又叫了一壶茶,他并不口渴,于是倒上了一杯,在那晾着,待到茶快凉了才呷那么一小口,就这么等,一壶茶见底了不见有人来,倒是店家伙计有一搭没一搭地催了几次。

        眼看日上三竿,汤米加有些不耐烦了,食客渐渐稀少,不多久,只剩下汤米加和他正前方的也是独自喝茶的一个人了,与他面对面坐着,那人看似神情悠闲,像是在享受这对自己来说并算不得可口的茶。

        店家,结账!汤米加眼看着面前这个人拿出一锭银子轻轻放在桌上,那伙计应声过来,总共三吊钱,您有零钱吗?

        看他没做反应,伙计拿起钱就要会去找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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