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华志考察 (4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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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华志考察 (4 / 6)
        在和总部充分沟通之后,尹杰通知华志科技的许总,最终决定由她陪同徐志强总一行完成对豪森州的考察,这样方便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她随后把日程安排发了过去。

        这次她依然选择提前两天到达豪森,就这个项目在LS项目组内部进行讨论。

        接到华志考察团的时候,尹杰终于明白为什么华志科技如此自信且不需陪同。整个华志考察团由5个人组成,除了徐志强之外,还有一人来自深圳总部、一人来自Y国(欧洲总部),一人来自H国,一人来自G国......整个团队的组合确实足够国际化。

        考察进展很顺利,直至考察结束后真正开始提要求。

        和大部分的投资者一样,华志科技也申请加入“投资者扶助计划”,但其要求不仅是引荐项目机会,还有超纲数量的工作居留权。

        正如尹杰预料的一样。

        华志集团打算在豪森州斥资建立财务中心,专门对其分布在欧洲各国的分支机构提供财务融资和投资服务,同时也设立业务部门,负责S国市场的业务开拓和实施。

        设立“财务中心”这种架构的聪明之处在于:

        1.避免因设立BCC而对整个欧洲业务进行架构重组,免去了一系列股权转让、并购等带来的高额成本和合规风险;

        2.虽然“财务中心”模式在税务优化方面的效果不如BCC模式那么完美,但因企业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都可以进行税前抵扣,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了企业在高税率国家的纳税额,这部分资金以还款和分红的模式回到S国,享受S国的低税率优惠。

        关键在于,S国是非移民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给予工作居留权,但有数量限制。且从联邦层面就以法律的形式对工作居留许可的发放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因此,华志集团的这个要求近乎完全不可能满足。

        “亲爱的Marcus,您看我们华志科技是全球五百强企业,国际影响力非常之大,这个规定是否有可能稍微通融一下呢?”来自G国的华志专家问道。

        “我很抱歉,但这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是不能通融的。”Marcus也表示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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