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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烟柳巷的鬼影 (2 / 4)
“大骨很补的,不要浪费了,你去买的话,又得花钱了,把血迹抹干,带回去煮汤,华夏族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我们不能丢。”在需要花钱的地方,李素真花的毫不犹豫,这都是干大事要的成本,但不需要花钱的地方,还是很勤俭持家的。
这次的书生钱不多,身上只有一银,这也正常。
点个姑娘也才百来钱的消费,若是再有其他消费,三四百钱也足矣。
但若是要点个头牌花魁啥的,仅仅是一夜,便是在这小县城也要个好几银,甚至一金。
听闻西都长安和东都洛阳的青楼花魁,仅仅是见一面都要好几金,若是想同床共枕,少不得要个几十金。
甚至有世家公子一掷千金,只求与那花魁结伴终生。
真不知道那些花魁的上面是金子做的还是下面是金子做的,反正刘耀这种一年连一银都赚不到穷鬼小子是理解不来的。
在刘耀看来,若是我有一金的钱,还不如卖个破落户的便宜女儿做媳妇,才不去只求见一面什么花魁。
说实话,就算是现在的人也同样无法理解土豪给女主播打赏几十万只求一见,最后却发现对方是大妈。
说来那些花魁也就吃穿比较讲究,谈笑很是风雅,真论长相,也不见得就比邻居家的小妹妹好看多少。
刘耀想着想着就偏到花魁那里去了,李素真用手敲打着他的脑袋略微有些生气;“在想什么呢,有新目标出现了,快点准备,还想不想发财了。”
刘耀被敲打了脑袋却一点也不气愤,反而觉得自己脑袋真是幸福,不由得有些羡慕起自己的脑袋来,毕竟是有了那么一点肌肤之亲,嘴上回道:“晓得了。”
心里却想:我当然想发财,但更想要你……
这新来的目标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大叔,看起来是背着家里的媳妇,偷偷跑来潇洒快活的,所以不敢走大道。
在这个年年饥荒死人的古代,居然能大腹便便,一看就是富贵人家,起码也是中产以上。
应该比之前那个书生有钱得多,就是脊椎骨应该不好吃,中年油腻大叔的脊椎骨也比较油腻,味道不是很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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