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一节
写刘备之前,先和大家分享一下今日读《三国志》的一点体会。陈寿在给曹操立传时用的是“纪”,这是记载皇帝的专用文体,而在给刘备、孙权立传时用的是“传”。我们知道陈寿在写《三国志》的时候的身份是晋朝著作郎,而“晋”主要是来自于“魏”,所以晋人一直奉“魏”为正统。因此项飞妄自猜测这种立传形式应该不是陈寿本人的意思,很可能是晋朝统治者的意思。可是在具体行文中,陈寿对这几个人的称呼非常混乱。他对孙权一直称“权”,即使在孙权称帝后,陈寿还是称他为“权”;对曹操在文章的一开始称之为“太祖”,在曹操位至“三公”后称为“公”,在他受封魏王后又称为“王”;而对刘备则从头到尾称为“先主”了。陈寿本是蜀人,蜀亡后成为晋人,但他心里可能对蜀国还念念不忘,所以用这种隐晦的方法表明心迹,并含蓄地指出真正的正统应当是“蜀汉”。
刘备字玄德,公元162年生于涿郡涿县(现在的河北省境内)。陈寿在本章的第一句话就是“先主姓刘,讳备”,这也印证了项飞上面的猜测,因为这个“讳”字只用于先人、长辈和帝王。《三国演义》和很多民间传说都说他是汉献帝的远房的远房叔叔,可是史书上没有这个说法,但刘备是汉室宗亲却是千真万确的。《三国演义》说他是“中山靖王刘胜之后,汉景帝阁下玄孙”,《三国志蜀先主传》的记载于此相同。这里先简单介绍一下刘备的祖先。汉景帝共有十四个儿子,除武帝刘彻外,其余十三子皆受封为王,其中刘胜是武帝刘彻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受封为中山王。他认为“王者,当日听音乐,御声色”,并且身体力行,付诸实践。1968年,科考人员在河北省满城挖掘了两座古墓,出土了两件金缕玉衣,每一件都用二千多块玉制成。这两座古墓的主人就是刘胜夫妇,这两件金缕玉衣也分别是他们的葬服,由此可以想见刘胜生前的奢华。《前汉书》说刘胜“为人乐酒好内”,对“好内”的解释是“耽于妻妾”,他的一生共生了一百二十多个儿子。这一百二十分之一的那枝就繁衍出了刘备,究竟是哪一枝呢?史书上有几种不同的说法,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总之,刘备确系皇亲,这一点毋庸置疑,尽管是皇帝很远很远的亲戚。
虽然刘备的祖上很是显赫,可是到了他这一辈的时候已经衰败了。刘备小时候很苦,早早就没了父亲,跟着母亲织席贩屡为生。以至于后来他的敌人经常蔑称他为“织席贩屡之辈”。其实这种辱骂不但无损于他的形象,反倒让人平添了几分敬意,以“织席贩屡”的出身到最后南面称帝,虽不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却也堪称人中极品,真应了那句话“英雄莫问出处”!
中国古代典籍但凡记载某个大人物必然要有一些怪异之处,或是出生时云雾缭绕,或是相貌出奇、言语出众,或是卜者预言次人大贵。《三国志》记载刘备“垂手过膝,顾自见其耳”。刘备耳朵大,好像确有其事。不论正史、野史、演义、传说,只要一有人骂他,不是“大耳贼”就是“大耳儿”。不过,光是耳朵大也不可能“顾自见其耳”,必须要是招风耳才行,所以刘备应该长着一对大招风耳。至于“垂手过膝”,项飞可是一点概念都没有,没见过谁有那么长的手臂。很久以前听过一段相声,好像是侯宝林先生说的,他将此解释为刘备敢于摔孩子的真正原因。刘备少年时“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其实每个男孩子在这个阶段都这样。现在的男孩子90%都这样,无论学习好坏都“不甚乐读书”,还有很大一部分“甚不乐读书”,至于喜欢“音乐、美衣服”那更是亘古不变的习惯。《三国志》里说,刘备家东南角有一棵桑树,“高五丈余”,远远看去好像车盖一样。车盖是古代马车上象盖子一样的东西,既是装饰品,也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可以挡雨遮阳,但不是说谁家有马车想加个盖子就能加的,要在身份地位到了一定层次才可以,否则就是“逾制”。刘备在和小伙伴一起玩的时候,曾指着那棵桑树说:“吾必当乘此羽葆车盖”。据《后汉书乐服志》记载,这种以羽毛作装饰的车盖只有天子才能用。看来刘备真的是少有大志。他的叔父听见可吓坏了,急忙制止:“汝勿妄语,灭吾门矣!”
刘备十五岁的时候,母亲让他求学。他和同宗刘德然还有辽西公孙瓒一同拜在同郡的卢植门下。公孙瓒比刘备年长,刘备“兄事之”,二人由此结下深厚的友谊,牢不可破。后来在刘备倒霉时多次找公孙瓒求助,公孙瓒每次都二话不说,给与援手,而且不图回报——看来同学时的友谊是最真的。顺便简单介绍一下他们的老师卢植。卢植是东汉末年著名的大学士,朝廷重臣,为人正直。当年董卓在朝会上提出废少帝立献帝的时候,满朝大臣无人应声,只有卢植据理力争。气得董卓当时就要杀他,但因为卢植名动天下,只好忍了。后来卢植辞官回到老家涿郡,刘备等人正好近水楼台先得月,跑来拜师。但看刘备、公孙瓒后来出息成什么样,就知道卢植名不虚传。刘备家境困难,他的同学刘德然的父亲刘元起经常资助他。一次两次还说得过去,时间一长刘元起的妻子可不干了。她说我们和他又不是一家,“何能常尔邪”?刘元起回答说,我们宗族中能有这样的孩子可不是常人,你就别管了。刘备真是不简单,小小年纪就被人当作绩优股,准备长线投资了。
刘备虽然不愿意读书,但是在结交人方面很有一套。《三国志》说他“少言语,善下人,喜怒不形于色,好结交”,于是“豪侠年少争附之”。当时有两个商人张世平和苏双做买卖挣了不少钱,也就是“大款”,他们贩卖马匹经常在涿郡一带活动,偶然遇到刘备,“见而异之”。“异之”就“异之”呗,也不知两人是怎么想的,是暴发户钱多烧的,还是受到胁迫,还是也想长线投资,反正就是给了刘备很多钱,“乃多与之金财”。真奇了怪了,刘备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让人一见就想给钱?刘备有了这笔钱,就用来“合徒众”,依附他的“豪侠少年”也越来越多,如果按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刘备很有可能成为带有**性质的犯罪团伙的老大。
是金子早晚都会发光,像刘备这样的人如果只做个龙头大哥老天都不会答应,这一年刘备的机会来了: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暴发了。黄巾军义旗一举,全国很多州郡纷纷响应,朝廷急忙调部队分头镇压。可是由于起义范围太大,****的军队不够应付,于是朝廷一面扩军,一面发动各州郡的“义兵”,大概就是民兵之类的地方武装,可能类似保安团。刘备业率领他的人跟随校尉邹靖投入到讨伐黄巾军的战斗中。《典略》记载,刘备在战斗中有勇有谋。一次,与黄巾军在野外遭遇,双方展开激战。刘备受伤,可能还不轻,于是倒在地上装死。战斗结束后,被“故人”用车救了回来。就这样,随着战斗一次次进行,刘备的军功逐渐累计,最后被授予安喜县尉。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