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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走进军婚 (1 / 5)
柳清波还是在而立之年结婚了。
他的爱人是他哥哥的战友介绍的,来自安徽。只所以选择这样,是因为他做好了退役后,返回家乡安置的准备。
一切都是简单的,朴素的。从认识到领证,前后八个月。安徽——上海,见了二次面,见面时间不过7天。
他的爱人认为,柳清波是个军人,军人素质高,是个能靠得住的人。再说,部队纪律严明,首长会管住他的,应该可以放心吧。
柳清波认为,她小他三岁,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工作稳定,收入稳定,政历清白。双方家人都很满意,自己也到了应该成家的年龄了,所以,水到渠成。
柳清波向政治处打了恋爱和结婚报告,回安徽登记完婚。
他们以旅行结婚的方式,答谢了各自的亲朋好友。
走进军婚,从此开启了长达6年的分居生活。
那个年代,随军是有条件的,要是正营且兵龄满28年。既便这样,在直辖市上海,还是要排队的。
柳清波没有想过这么远,他是“一颗红心,两种打算”,所以,婚后半个月即返回部队,投入正常的工作之中。
军婚无疑是神秘的。神秘在,她受法律保护,未经军人一方同意,不得离婚。法院对此说了也不算;
军婚无疑是幸福的。幸福就在头上的光环,你可以享受很多待遇,在军地享受优先分房,在单位享受军属照顾;在社会上,军人的妻子有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叫“军嫂”;
军婚无疑是苦涩的。因为,长期的两地分居,结婚和未婚,似乎没有两样。一年一次的探亲,如同“牛郎织女”,苦度无边。有时候,军婚家庭的困难,都是由女方家人解决的。大多如此。
正因为两地分居,你很难指望,双方会有多少沟通、交流、理解和支持。
军婚就是法律,军婚也是政治,军婚更是军人奉献、军嫂付出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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