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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路上 (1 / 3)
其实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离家出走(什么?惯犯?听不懂啊!),十四岁那年我一个人偷偷跑出去过,带着大包小包,用了整整一刻钟好好想过出去以后的方方面面,然后收拾东西闪人。
可惜的是,仅仅半月时间,我就回来了。
外面的无聊和连山的一般无二。
于是我在被母亲爱的鞭挞的时候,还顺带着让父亲揍了一顿哄骗我出去的山伯伯,什么连山外的月亮要更圆那都是不折不扣的鬼话。
经历着和轩辕的这一次出行,我才发现,无聊的只是我,不是这个世界。想要有趣地活着,就必须得找到一个和自己同样无趣的人。
我很庆幸这么快就找到了我的那个他,想必他也是这么想的。
一路上我们聊着天,他惊叹于我啥也不干就能有吃有喝逍遥终日,我震撼于他没爹没妈(真好······个鬼)孤走荒野一身孑然潇洒。
我们唯二的共同之处就在于都曾经发了疯一样地去接触新鲜事物,然后又慢慢失落慢慢沉寂,以及,我们都不会弄吃的,他只会草草地寻一些果子或是去别的部落装可怜(其实不用装,看着就可怜)求口饭吃(浪子的事,怎么能说是讨呢?)。
这一项新的挑战持续了不到两顿餐的时间又变得没味了起来。
短短的交流过后,我们决定把有关药的这件事继续做完做全,旅途漫漫,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说做就做,在此之前,我们寻到一处竹林,他先给我演示了一遍如何巧妙而快捷地用竹条编制一个背篓,我则满含善意而不失尴尬地提示他在自己没有能力把竹子弄成竹条的时候可以求助同伴,以及在习惯性结巴的时候如何用动作代替语言(难道我没有说过他是一个遇到长篇大论不狠花时间记牢就间歇性口吐不清的大结巴吗?)。
看到我们都背上了背篓,我表示这个感觉就到位了。
在山野里,轩辕的方向感要强于我,最起码他可以带着我迷失在群山中,而不是一直在原地打转,好歹能移动不是,我觉得他值得我的一声赞叹(呵,别问,问我也不会说我在那次那半个月里走了多远,无聊的本质并不会因为路途的曲折而有所改变,不是吗?)。
我们跨过高山(其实他轻微恐高),趟过大河(我说过他是一只旱鸭子吗?),走过深山底涧(奇怪的是他不怕黑),穿过茫茫林海,我们总是希望在走到一处时,可以更快看到下一处的风景。
我们很少停留,除非不得不停留(无敌的我们总是会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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