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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大汉官制(补充说明) (3 / 5)
郡守:一郡之长。大汉重视郡守人选,每有郡守除授,天子一般都要亲自召见,慰谕有加。治行卓异者往往直接征为朝官任职。朝中重臣罢政后,也往往出为太守。
郡守权力非常大,所属县令、县长的任免均由其荐议,郡府各属吏均由郡守自己从本郡人中任免。属官有掾、卒史、属、书佐、功曹等。
郡尉:与郡守分治军民,位次郡守,开府置吏如郡守府,属官有掾、卒史、属、书佐、功曹等。内地郡只有一个郡尉。边郡分置部郡尉(如东部尉、中部尉、西部尉、南部尉、北部尉),大都是守在边关。
监察使:主监察郡守行政、郡驻军以及所辖诸县不法事。大汉成立初没有监察使,都是派遣朝官审查地方司法,后设监察使。
【县】
县是郡之下的最低一级行政地方。大汉王侯封地亦为县。
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正七品)。不满万户的县,设县长(从七品)。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ps:大汉无法精准统计人口,这里的一户统指五人。)
大县置县尉二人,小县置一人,主管地方军事、治安、缉捕盗贼。
*【军事官制】
太尉:辅佐天子的最高武官。
大将军:将军的最高称号(无定员,镇国大将军、辅国大将军、武德大将军等,品阶不同)。
将军:(又分正和杂牌)
中郎将
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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