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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大汉官制(补充说明) (1 / 5)
大汉建国已有上百之年。
大汉官制,即大汉官吏的选任制度,是大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官制是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织制度。它关系到这个政权的盛衰,关系到国内社会的安定或动荡,关系到百姓的生活。
大汉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
大汉官制分为朝堂、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
*【官阶等级】
大汉官员等级分为九品十八级。
(每一品分为:正品和从品)
*【朝堂官制】
大汉初立时设宰相(正一品)一职,后增设三公(正一品,无定员)为天子辅佐官,采用六部制度。
宰相:又称相国,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大汉初立时,凡国事,均先上宰相府,由宰相于府中召集六百石以上的官员会议,议定之后再以宰相的名义上奏天子裁可;凡大的**、政策调整,也都是由宰相主持廷议,然后领衔上奏;天子的诏命,都必须下达给宰相,由宰相负责实施。后因宰相权力过大,又增设为三公分管。
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
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
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
兵部:管军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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