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 又泡汤了 (2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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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又泡汤了 (2 / 6)
        “哈哈……,李哥,你这是明显的底气不足啊。”

        “唉,我是感觉罗镇长斗不过他们,所以有些事情必须先做好了准备,或者要十拿九稳才能去做;我们还要立刻签一份协议,把养老院的租用关系确定下来,否则也可能被他们抓住把柄。”

        李卫国担心的事情不无道理,养老院是废弃的学校改建的;但是当时也就是秋歌给李卫国打个电话,就租借过来了,没有手续;现在秋歌已经被人关注了,所以很多事情就要谨慎为之了。

        废弃的学校是村集体用地,所以买卖要经过村民大会,但是租借就是村长的权力了,不过要履行手续才行。

        三道岗镇下面村子的权力结构是书记、村长双首长制,但是村里的**大多是镇里或者县里的某些的干部兼职的,所以村子里的事情大多是村长说了算的。

        “嗯,这件事我们现在回去就办,先签五年吧,每年两万的租金;你说怎么样?”

        “行,就这么办吧,给两万租金已经是不少了,别人也说不出什么来了。”

        “那我们现在就回去签协议,然后等十一假期结束,我就去找罗胜男,问问她能不能帮我解决水库的手续。”

        两个人商量好立刻返回来了,然后起草了一份协议,两个人签订了;秋歌也立刻把钱转给了李卫国。

        其实李卫国应该召集村委会委员商量这件事的;村长也就是村委会主任,另外村委会还有其他的四个成员,分别是治保主任王玉宝、妇女主任陶兰、会计于河和村民委员赵成。

        其中于河是于超的叔叔,还是李卫国的妹夫;赵成是卖给秋歌房子的赵真的弟弟。

        李卫国之所以不找他们商量,是因为他们都没在家,全去打工了,而且几乎都是两口子或全家一起走的;倒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妇女主任陶兰,她是去市里陪读的,她男人是村医张松涛,村医不能离开村子的。

        签完协议,天也就黑了,外面的联欢也结束了,大家都陆续的去餐厅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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