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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四十章:日军的总结(下) (2 / 3)
27日下午该中队的中队长福田,通知了被调出的6人。
这6人当时即有不满之意,晚间为其送行就餐时,见桌上仅有少量白酒和葡萄酒就更为气愤,当即将桌子推翻,以后去厨房与炊事人员一齐吃饭并喝了八瓶白酒,还在桌上大发议论和牢骚,发泄对这次调动的不满。
饭后,又强拉浅野准尉至营外的饭店再次喝酒,中队值日员日下曹长上前阻止时遭到了殴打,在场的中队长也被这些半醉的人推推搡搡而离开。
这6个人因平时对浅野不满,所以在喝酒时,浅野几次被打,夜间也未敢回营而在街上寄宿。
28日上午,6名闹事的士兵又去街上喝酒,中队长派铃木少尉叫这些人回营进行武器、装备清点交代时,铃木也遭到了痛打。
随后,这几个人到了中队部,当着中队长及其他军官的面,再次痛打了浅野准尉,中队长见事不妙,即至营区外躲避。
此时,这些闹事的士兵又至食堂将炉灶推倒,砸碎了玻璃,并至各宿舍踩坏了枪架,还摔坏了中队部的电话机。
当卫兵前去阻止时,他们更为生气,拿起了步枪开火,接着又扔**。因都是熟人,哨兵未便加害,离开哨位而躲避。
而这6个人乱开枪、乱扔**,使营区内一时秩序大乱,其他士兵也逃出了营区。
闹事的6名日军,为寻找军官进行报复,即至馆陶伪县公署、饭店、旅馆、商店等处乱翻乱打,谁也不敢阻挡。直至闹够之后,才回宿舍整理背包并与一些人照相留念,随后乘汽车去东北方向的临清。
这时临清的大队副官已接到第五中队铃木少尉的电话报告,这6名士兵到达临清时即被扣押。
随后,独立步兵第42大队长、步兵第53旅团长,以及第12军司令官,刚和部队扫荡胶东后回到济南,对此事随即进行调查。
第12军在派出一个小队增强了馆陶的防务后,将第五中队内与闹事有关的41人,于1943年1月8日,调至济南进行处理。当晚,福田中队长感到责任重大而自杀。
但如何处理这些严重抗命的士兵和渎职的军官,大本营一直没有指示,现在终于有了决定了。
安达二十三中中将接过冈村宁次手里的文件,然后大声说道:“经军法审判,对6名闹事的士兵,以构成结伙使用武器、违抗命令、殴打上级、故意破坏军用物品罪,作出以下判决:上等兵佐藤、山口两人被**,上等兵武田1人**,其余3人情节较轻,判处**3至6年。”
“此外,在此事件中多名军官处置不力,现对铃木少尉、日下曹长及卫兵4人,以构成渎职罪而判处禁锢刑。对此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独立步兵第42大队长五十君直彦中佐予以撤职,步兵第53旅团长大熊贞雄少将予以撤职,步兵第59师团长柳川悌中将予以撤职,陆军第12军司令官土桥一次中将**”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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