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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在一切的开始
时钟刚刚过了零点,昨晚已经开始下雪了,街道上堆满了厚厚的积雪,这对以前的我来说无疑是非常新奇的。路灯昏黄,四下行人都似乎在埋头急走着,可能是要快些回到家里,躺在自己温暖的床上一遍遍刷着手机直到深夜,我想A城的生活总是如此吧?
风大了些,我深吸一口气,寒冷的空气顺着我的鼻腔进入我的肺部,我不由的打了个冷颤,今天的我并没有想着要早些回家,刚刚写完初稿的我决定今晚去喝一杯彻底放松一下这一两个月来紧绷的神经。于是我步入了前边的一家叫做sunrise的酒馆里。
一眼望去,四处都坐满了人,有三十来岁的白领,纤细的手里摇晃着喝剩半杯的长岛冰茶、也有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青年男女们举着一瓶瓶啤酒大声嬉闹、还有坐在角落里看着威士忌发呆的中年人。酒馆前面有个舞台,舞台上一支乐队正在演唱着张信哲的《信仰》,我留意到主唱是一个二十来岁颇为好看的年轻人,梳着偏分,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衬衫,虽然是男生但是面庞更像是一个少女,肤色白皙的他一手举着麦克风另一只手深情的挥舞着,当然他们的表演也博得了观众的喝彩。对了,这支乐队是由五个人组成的,算是挺完整的乐队。
吧台前边还有几张空椅子,我找了个角度不错的位置坐下点了杯加冰威士忌,因为我正想看看他们的表演。在大概五年前,我也是一个驻唱歌手,但是只拥有着四个人的乐队,我同时担任了吉他手。不过那时候我并不是在A城生活,我是在更为南方的B城。
跟我现在的职业作家不同,我刚毕业时脑袋非常的浑浊,或许我只能用这词来形容了吧,我根本不清楚自己要干什么,而情感上的危机也使得我心灰意冷,想放弃一切重新开始,于是我便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在那里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总而言之,我当时的确是失去了对未来的把控,以及那心中的方向感。众所周知,失去了方向感的人一般都是会陷入一种浑浊的状态,而我便进入了这种浑浊的状态长达两三年之久。
我一边喝着加冰威士忌,一边欣赏着舞台上乐队的表演,我想,也许这段时光确实离我并不遥远,只不过仅仅过去了五年左右。但是我的确是一个比较健忘的人,有许多回忆都慢慢的消散了,或许我只能记得大概发生了什么。但是,总有一些模糊的细节始终难以回忆起来,我想,如果不把它们一点点拾起来,终有一天我会把它们淡忘的,所以我决定慢慢地回忆起当初的那段历史。自然了,这段路程也是艰辛的,尼采不是说过:“当你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着你”吗?
那是2015年的时候,我刚毕业两年。作为一个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来说,我当时的状态根本就不像是一个IT男,我毕业后并没有去一些公司面试、实习,而是选择到了B城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家里经营着一家公司,我爸爸很希望我毕业后能回到自己家里的公司来上班,成为他的有力助手,但是我拒绝了这样的生活方式,我对我爸说:“爸,能不能给我两年的时间,我自己去外面历练历练?”
他当然很气愤,但是他知道实在是拗不过我的性格,于是便无奈的说:“可以,但是你要记住,既然这样的话,你得自己对自己负责任,家里并不会给你打钱的。”我心意已决,一下子便答应他的要求了,由于家里经济条件还算富裕,我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太大的压力,我更是想着去体验生活,于是我便去了B城。
为什么我要选择B城呢,因为B城依山伴水,是一个著名的旅游城市,这样的生活节奏仿佛更加适合我,我便打算在那里定居下来。由于我在大学生活中存了不少钱,我妈又偷偷的往我账户里打了一点,我一开始的租金还是有的,我便找了一个一房一厅的公寓住了下来,这里还是颇为舒适的。
因为我的专业问题,我找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电脑城里面修电脑,还有帮忙配机。那个门店的老板由于他的助手家里有事,直接不干了,我正好接了他的班。说是维修还有配机,实际上也没有太多的顾客,所以闲暇时间我都在写着,那个时候我只是想写而已,并没有花太多经历去投入到其中。
老板人挺不错,叫做王志,我一般都是叫他王叔,他是一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人,结了婚并且有一个6岁的女儿,他老婆我没有经常见过,但是她老婆每周五都会把她的女儿带到店里面来,让王叔看着,她去和她的**约会。他的女儿叫作王可,我一般都是叫她小可,小可挺可爱的,常常穿着绣花边的粉色裙子,披着一头褐色的头发,脸有点婴儿肥。
她经常问我许多关于计算机的问题,时常在我写作的时候,拿着某个零件问我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我会掐掐她的小脸蛋和她说:“这个啊,这个是中央处理器,我们都叫它CPU。”这个时候她就摸摸自己的脸蛋,瞪着大眼睛问我:“什么是中央处理器呀?”我只好有颇显无奈的一遍遍和她耐心解释,王叔则在一边呵呵呵的笑着,用手捋着下巴的胡子,仿佛是一个年逾半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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