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章 工商税变法-上(没有中只有下,下一章搞定) (5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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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7章 工商税变法-上(没有中只有下,下一章搞定) (5 / 6)
        一种是港口税,那是肯定要收的。未来的港口税,就等于商品货物生产出来之后,远途跨郡售卖时,只要水路相通,就可以只给下水一次、上岸一次,每次百分之二,总计百分之四的运输税。

        这也是朝廷为了鼓励民间发展航运、发展航海的措施。往常哪怕是走水路,在长江之上,商船过一个郡就要被拦停一次、缴这个郡的过境关税。现在这些都没有了,上船一次,下船一次,中间你只要不靠岸就不收钱。

        如此一来,商人可以货通更远的范围,不用担心运得远了路上交税环节多、运到当地卖不掉或者卖不到足够高价而亏本。

        商人心里只要算好这个百分之四的进出港税,然后把自己的运费损耗算明白,觉得有利可图,就可以放心做长途生意。如此,可使百业兴旺,商人更敢于把一地特产千里远途转运兜售,扩大整个天下南北东西之间特产的交流。”

        李素帮刘巴想的这个条款,对于未来发展商业社会,确实是有远期好处的,别看眼下运输税收少了,但商人敢于出远门、敢于长途贸易的积极性也打开了。

        在汉朝早些时候,除非是必须的战略性物资或者非常有竞争力的独门特产以外(比如蜀锦),其他货物很少有从最南方卖到最北方这种远途贸易的,说白了就是商人觉得划不来,亏本概率太大。

        李素的新法鼓励大家运远一点,反正只要不走官修的基础设施,走远走近都是那么多运输税,说不定就能发掘出更多内需。

        这种事情,其他汉朝的统治者或许想不到,但李素是绝对想得到的。

        比如后世的“川盐济楚”,在“运输越远经过郡/省越多,运输税也收越多”的朝代,是不可能的。

        哪怕蜀地的井盐扩产了、质量好、能卖上高价,但蜀地的盐商会担心“我们过去的路上税太高了,川盐济楚不如淮盐济楚”,然后从一开始尝试都不尝试,那你怎么知道最后能不能靠高质量高价格抢下来市场?

        而事实上历史早已证明,优质的川盐济楚最后是双赢的,川盐也没彻底占领楚地市场,只是利用井盐比海盐的质量优势,占据了高端市场。

        让有钱人多花钱买好盐、穷人继续少花钱吃差盐。但至少这个额外的“高端市场”被这种尝试试出来了,国家也趁机多收了税,还让富人的钱多花出来,变着法儿尽量缓解贫富分化。

        而如果不把按距离算的运输税打掉,这种尝试一开始就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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