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殿试取才(上) (1 / 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196章 殿试取才(上) (1 / 3)
        上章说到浩成等人返回北京,赶上了一年一次的科举中的殿试。

        殿试,又称“御试”、“廷试”、“廷对”等,是唐、宋时期科举考试之一。殿试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选拔官员等第。

        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由唐代的武则天首创。

        宋初,殿试属于淘汰性考试,淘汰的具体比例不固定,录取率从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不等,这样就会出现多次省试合格的考生,到殿试的时候总是被淘汰的情况。

        但此后出现了一些殿试屡次落第的举人愤而投奔与宋朝分庭抗礼的西夏的情况。因此,北宋朝廷也认为殿试实行淘汰确实不好。

        所以浩成规定的殿试也基本上与前朝宋朝无异,但也参考了历史上的明代殿试制度,因为明代的殿试制度相对最完善。

        其实殿试很简单,只是考试策问1场,考题一般是先由内阁预先拟定,并在考试的前一天呈递给皇上亲定。

        考试的时间一般以1天为限,日落之前交卷。受卷官把试卷集中起来,送交弥封官;弥封官弥封完毕,送给掌卷官;由掌卷官送交东阁,交读卷官评阅。

        读卷官一般来说是由从进士出身的高级朝官中选**的,当然也会有皇帝亲自指定的官员。

        殿试评卷时间非常充裕,为了防止读卷官说时间不够,所以按浩成规定,“殿试毕,即开始读卷,最晚七日后发榜”。这一点上浩成的改革比之历史上的明代规定的一日时间要好得多!相当程度上保证了取才的质量。

        其次凡是参加殿试的人只分等第而不落选。读卷官的任务就是将这些试卷分成3等,以拟定3甲人选,特别要认真挑选出—甲的3份卷子,其他2甲按照读卷官的好恶随便分等,则无关紧要了。

        不过最后内阁将拟定的“一甲”最后还要经过浩成的“面试”,考核之后才可发榜!

        殿试发榜分3甲:一甲只有3名,即状元(或称“殿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二甲的第一名称为“传胪”;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一至三甲通称为“进士”。

        以前一个读书人,考中了进士,功名就算到了尽头。但是由**在穿越之前乃是在雅思托福机构的市场人员,参考了学生考雅思刷分的制度。

        所以也规定了,除了一甲外,二甲,三甲,最低到省试的读书人,可以到第二年继续以去年的“最高成绩”为准,继续参加科举考试,没有限制,只要你愿意继续考试,一般来说,当中如出现发挥失误也不用担心,朝廷以你的最后的最高成绩为准。

        在殿试前一天,范直清、王珏、陆游、李清照等内阁重臣来到奉天殿请示浩成决定殿试题目。而浩成早已备好,将题目交给范直清等人,并说道:“本次殿试题目,就以如何平定外患为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