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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回家还是坚持 (2 / 2)
就这样,神父用不太标准的英吉利语说了一大堆,书中代言神父是从一个叫西班牙的地方来的,说的英文并不标准。而正因为听起来和金山当地的花旗国人说的调调不太一样,让李孝元相信这神父说的就是驱鬼的咒语。于是,每当林秀珍拉他袖子时,这是让他回答的暗号,他就用最大的声音喊出“噎死”两字。
婚礼结束后,神父特别真诚地对林秀珍说:“亲爱的丽萨,我真的很为你高兴,因为我主持的这么多场婚礼中,你的先生是回答最坚定的,相信他一定特别爱你!祝你们幸福,主的光辉永伴你们。”
“谢谢您,亲爱的神父!”林秀珍一边说着,一边带着笑意看着身旁的李孝元。因为她知道,如果翻译成华语,“亲爱的”三个字足够李孝元别扭一个月的。唉!我这亲爱的丈夫,到底该怎样改变他的想法呢?林秀珍心想着。
经过这次西洋婚礼后,李孝元也顺利成为了花旗国人。虽然他并不想加入花旗国籍,可如果不这样,辛辛苦苦赚来的家产就要拱手送人。李孝元和林秀珍没有注意到的是,参加这次婚礼的宾客中,有一位躲在角落里的人,正是他们夫妇的仇人康越。这个混血杂种这几年在金山没少做非法的事,好几次矿主之间的火并都有他的身影。结果,凭着挑拨离间和几次临阵倒戈,康越居然也积攒下一点财产,然后凭着自己长得跟花旗国人有几分像,就硬说自己父母死在大清国,长大成年后返回了花旗国。再加上他肯贿赂法官,最终居然也成了花旗国人。可在婚礼现场的他心中特别不爽,看着两个曾经被自己随意摆布的人,如今成了金山炙手可热的大人物,那种不爽已经让他彻底从刚刚获得花旗国际的喜悦中走出来。不过他倒是不急,早早离开了婚礼现场,准备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再送李孝元林秀珍夫妇一大惊喜。
李孝元和林秀珍结婚后,到了1885年,他俩的第一个孩子降生。李孝元离家时虽然只有十五岁,但家中的辈分传承他还是记得很清楚的。他是“孝”字辈,而他的后代男丁是“忠”字辈,女儿的名字倒是可以自己起。于是,刚刚降生的大儿子就叫“李忠国”,自幼读圣贤书的李孝元,越是在异国他乡,就越是思念故国。又因为中华被称为“中国”,所以他就取了个谐音改“中国”为“忠国”。当然,他也是希望大儿子可以回到故国,忠于故国,名字里面还是带着忠君爱国的意思。
“孝元,你真是冥顽不化啊!来花旗国这么久,还是想着花旗国那一套。”林秀珍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道。
“秀珍,再怎么说都不能忘本。虽然花旗国这边给女人的自由多,这个我不反对。但人不能忘本,阿锋以前也跟我说过想去纽约看看,可他是为了学花旗国的本事,想带着机器回到故国,让国家强大起来,不再被西洋人欺负。所以啊,这孩子从小必须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更要知道自己长大了该到哪里去。”李孝元认真地说道。
“好好好,你都对。我饿了,给我拿吃的来吧。”林秀珍无奈地摇着头说道。
“好的,你等我啊。”李孝元说完就跑着去给林秀珍那吃的。虽然很多观念李孝元都在坚持圣贤书里的教导,但对林秀珍,他也是真的很疼,无论在大清国还是花旗国还是用英吉利在的欧罗巴,他都肯定算是好丈夫好男人。
就这样,李忠国在他们夫妇二人的精心照料下,已经可以在家中的草坪上跑起来。而此时,一场暴风雨正在酝酿中。
1884年的一天,突然来了几个警察,一位警长出示了当地法官的命令,李孝元被他们带走,说是以非法手段取得花旗国国籍。此生的李孝元因为只能说简单的英吉利语,所以无法与警察沟通。
直到当天下午,在家带孩子的林秀珍才直到此事。于是,她赶紧开始找熟悉的律师去询问。但律师回来说,法官手里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李孝元没有资格成为花旗国人。原来,李孝元当初跟矿主解除雇佣关系的合约时,只拿到了一份,可因为他的合约是康越做的,当初做了两份,一份就在他手中。于是,他先是跟那个矿主串通,生命李孝元没有完成雇佣关系,当初属于私自掏出矿区的。因此,现在矿主要求李孝元回去履行曾经的义务,并赔偿自己的损失。更麻烦的是,李孝元是以矿业公司起家,那他还出于雇佣关系中开发的黄金,也就应该归矿主所有。这么一来,李孝元的大部分家产都要被判给那个矿主。
这杂种康越就是钻了花旗国法律的漏洞,想借此机会彻底吃掉李孝元的产业。当然,林秀珍请的律师还是可以帮忙拖延一阵的,只是如果那份合约不拿回来,李孝元的产业还是很有可能被人吞掉。
就这样,已经被关了半个月的李孝元还是出不来。林秀珍想尽办法也没有结果,于是,她只剩下一条路——去找混蛋康越谈判。而新的苦难,也是李孝元家族绵延一百多年的祸根就此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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