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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2 / 2)
曹彬从兜里拿出了打火机,曹森取出了黑色塑料口袋里的火炮,撕开了红色的包装纸,再将火炮挂在了旁边的一棵树上。曹彬点燃了纸钱,曹顺借着纸钱上燃起的火点燃了蜡烛和香。“快作揖。”曹顺插完香蜡,就急忙整理好衣服,端端正正的对着观音佛像作起揖来。
王华站在一旁,也端端正正的作起揖来,嘴上还小声的念叨到“求菩萨保佑一家人平平安安,事事顺利。一家人健健康康,两个儿娃都能考起隆昌一中,中考都能考出个好成绩。”后面等到大家都拜完后,曹森用嘴里含着的烟头点燃了挂在树枝头上的火炮,“噼噼啪啪”,吓的站在一旁的人直躲。等火炮爆完后,曹彬一家出了庙,开着红色小轿车朝回家的公路驶去。
曹东是曹森的大儿子,曹彬是小儿子。由于老家的风俗习惯,家里只能留一个孩子做当家人。从小到大,曹森都特别疼自己的小儿子曹彬,平时大部分的苦活都让曹东去做。曹东小时候也没吃够奶,当时的生活艰苦,王华在憋的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早早的给曹东断了奶。所以曹东现在身体非常薄弱,经常生病。
在成年过后,曹森将曹东作为女婿给招了出去。决定留下小儿子曹彬作为当家人。曹东在读初中时跟着班上几个混社会的同学出去晃,与另几个同学发生冲突,打了一架。那之后,曹东很怕那几个同学来找他麻烦,就想着反正自己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家里经济负担也重,干脆辍学不读了。
曹东回到家跟王华、曹森商量,曹森没说几句,对着曹东点了点头。王华倒是在旁边劝曹东“哎,能读多久是多久嘛,多读点书总是有好处的,总比我们这些玩泥巴的农民强。你先继续读着,现在家里靠我和你爸还撑得过去。”曹森拉了一下王华的衣服,表示王华不要再说下去。“那你明天就去跟你老师说你不读了,因为家里忙,经济负担重,需要你回去帮忙。”曹森对着曹东说。
曹东感激的望着坐在椅子上抽烟的父亲,“你以后就跟着我出去学装修手艺。学好了,以后就靠着这个吃饭;学不好,就回来种田。”“好的,爸爸,我记都了。”后来,辍学了的曹东总是被曹森叫去干田里的农活,而还在读书的曹彬就名正言顺的缩在家里看书。
曹森从小就宠曹彬,因为他是小的那一个。曹彬比曹东小四岁,所以到曹彬出生的时候,家里的情况已经好了许多。家里靠王华曹森挣的工分基本上可以解决温饱。曹彬奶水是吃够了的,所以现在身体很好,抵抗力很强。曹彬那时读书很厉害,但是方法不是很恰当,太死了。每次背英语单词都要背到很晚很晚。
曹彬是个自私记仇的人,打小就是。在一次曹彬7岁的时候,曹彬和曹莉的父亲在田里玩泥巴,玩的很脏。到了中午,王华叫曹彬去洗手吃饭,曹彬犯浑不肯去。王华当时也很忙,吃了饭还得赶紧去田里干活,不然又得被扣公分。
“别在那犯浑了,赶紧滚回去。”“行,我记都了。”曹彬扭过头,然后一声不吭的往家里走。“彬彬,你真日气,你妈就叫你回家洗手吃饭,你怎么这么说话呢?”曹莉的父亲在一旁问,曹彬一声也没吭。
以至于到了后来王华每次叫曹彬洗手,曹彬都会对她说“我记都了,我记都了。”其实这句话省略了一个字,应该是“我记都你了!”其实,这一切都是给王华曹森惯适了的,孩子还真不能惯适了。
实际上,生活中有太多东西都不能惯适了,惯适会让他形成依赖,形成脾气。对他太好了,久了,他会觉得这是理所应当。有一天,你若对他不好了,他到会反过来咬你一口,说你做的不好,你倒成罪人。但是,你若一开始就对他置之不理,久了,他会觉得这很正常。有一天,你若突然对他很好,他反而会很感激你,说你是个好人。
人啊,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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