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楚材晋用 (4 / 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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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楚材晋用 (4 / 8)
        《国语·楚语》上记载,子木的父亲叫做屈到,曾任楚国莫敖,生前爱吃一种稀罕水品——菱角,曾在临终前交代“祭我必以芰(jì,菱角)”。

        到了一周年祭,家臣正准备供奉菱角时,子木却命令家臣把它拿掉,家臣不解:“这可是您父亲生前遗愿啊。”

        子木也感到很无力,却一板一眼的说道:“祭祀的法典上曰:祭国君要用牛,祭大夫用羊,祭士用猪和狗,祭百姓用烤鱼,不能进献珍贵稀罕的东西,也不能陈列品类繁多的食品。

        我父亲曾经执掌楚国的政事,‘其法刑在民心而藏在王府,上之可以比先王,下之可以训后世’,诸侯们皆交头称赞。如今,我祭祀父亲也不能因为他生前的嗜好,而违犯国家的法典啊。”

        “遂不用。”

        这件事情现在看起来觉得很小,但在当时却是一件很有争议的事情,因为这不仅涉及到子木究竟是“违父命”还是“护国典”的问题,还深入到一个命题——合不合“礼”数。

        如若违背“礼法”,会被视为大不孝;但遂其愿,将会违背“祭法”,也就是忠孝如何两全的问题。

        两千多年来各执一词,无数文人纷纷站队,从战国吵到清末,这其中无数大家也卷入其中。

        比如,柳宗元在《非国语》中,就引用《礼》的“斋之日,思其所乐,思其所嗜”,来谴责子木“以礼之末,忍绝其父将死之言,安得为道”,诉其不只不孝,而且不贤。

        有反对当然也有支持,苏东坡就支持子木的做法,还专门针对柳宗元的批评,写了一篇《屈到嗜芰论》的散文,开篇就反驳柳宗元的观点——“岂可以饮食之故而成父莫大之陋乎。”

        他认为,“今赫赫楚国,使子木行之,国人诵之,太史书之,天下后世不知夫子(子木)之贤,而唯陋是闻,子木其忍为此乎?故曰:是必有大不忍者而夺其情也”,并称“子木,楚卿之贤者也”。

        苏东坡不仅将子木尊为贤者,还依据曾子所言“君子之所贵乎道者三”的标准,将其视为一个君子——“夫数君子之言,或主社稷,或勤于道德,或训其子孙,虽所趣不同,然皆笃于大义,不私其躬也如是。”

        究竟是忠?是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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