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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万历十六年的顺天府乡试案 (1 / 5)
魏忠贤到南京后没多久,朱翊钧这里就又出了一桩大案。
万历十六年戊子,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黄洪宪为顺天乡试主考,盛讷为副考,该科乡试的考试结果,为王锡爵之子王衡中解元,为乡试第一名;申时行的女婿李鸿中举人,为乡试第十五名;总督蓟辽右都御史张国彦之孙张毓塘亦中举人,为乡试第七十名。
万历十六年年末,礼部郎中高桂上书论劾,指摘顺天乡试主考黄洪宪**,所举中式之人中有八人可疑,且提出虽然解元王衡素号多才,但是由于王衡的父亲王锡爵是内阁大学士,为了证明王衡中举与王锡爵辅臣的身份没有关系,最好让王衡和其余那可疑的八位考生一起参加复试,以检验他们是否有真才实学。
高桂的奏章一出,随即引发轩然大波,黄洪宪、王锡爵、申时行、张国彦等人纷纷上疏抗辩。
事关科考公平,司礼监在王锡爵和申时行的奏疏一到达内廷之后,立时便报与皇帝知晓,
“……乡试八月举行,九月放榜,这放榜两三个月后才弹劾中举者名不副实,也难怪阁臣心里平不下这口气。”
张诚立在朱翊钧身边殷殷切切地说道,
“再者说,那李鸿虽则名义上是申时行的女婿,但是他的女儿早已亡故,李鸿亦早已另娶了,因此高桂在揭帖中所说的‘势在从势’、‘因亲及亲’之语,全然是子虚乌有之微词隐讽。”
“自有科场以来,从未有妇翁在位,而女婿不许应举的禁例,何况申时行之子申用嘉已两科不令会试,阁臣避嫌至此,可谓奉公守法。”
朱翊钧看着手中的奏疏道,
“那高桂指证李鸿作弊的证据是甚么呢?”
张诚答道,
“李鸿文章结尾处的束股取自孟义书经,据说他在此处似乎误笔写错了一个字,致使文义不通,对仗亦不工整,因此高桂便怀疑这个字是为李鸿与主考官的一个暗号。”
虽然朱翊钧在现代研究的是明史,但是如果现下要他当场按照明朝科考的形式立时立刻地写一篇八股文出来,他肯定是写不出来的。
因为八股文有十分明确的格式规定,文章必须用孔子、孟子的语气说话,后四部分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必须用排比对偶的形式写出来,文章的每一股都要有两段对仗工整的句子,这考校的就是平仄对仗的文言童子功。
现代人学语文是不学这些的,就算学了,也不是古代学子们的这个学法,给朱翊钧讲起来,现代语文才是活的,它的文法是跟着中国人的交流方式而变动的、流通的,它是活在每一个中国普通百姓交流里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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