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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塔斯马尼亚的恶魔 (2 / 3)
“就是大家说的‘塔斯马尼亚的恶魔’,我边走边跟你科普。”
吴城松开手,左手抓紧棒球棍,右手重新捏着同伴一小撮衬衫后尾跟他走,常立志懒得理吴城,开始介绍起袋獾,“袋獾是现存最大的食肉有袋动物,全球只有塔斯马尼亚有。袋獾对干燥的硬叶树林或接近海岸的林地尤其钟爱,昼伏夜出,日间栖身在茂密的灌木林或地洞之中,长于听觉及嗅觉,至于视觉则以黑白视力表现较佳,因为它们多在晚上出动,所以较能看到移动物件,却难以观察静止物件。袋獾体型矮胖及粗壮,头大尾短,贮存脂肪的尾部是袋獾健康的指标,因此瘦削的尾部代表袋獾健康欠佳。毛发呈黑色,不过胸部和臀部往往带有小块白色的毛,脸上和头顶有触须,以便在黑暗中寻找猎物或侦测同类的存在。它们常吃腐肉多于捕猎活的动物,喜好的食物为袋熊,然而它们也会视乎周围的食物多寡进食其他家、鸟类、鱼类、青蛙以及爬虫类动物。进食对袋獾而言是社交活动,而它们通常也在进食的时候发出刺耳的声音。有时会有十多只袋獾一起进食,叫声在数公里外也可听见。所以,刚才的叫声应该是一只小家伙邀请它的小伙伴一起进食。”
“你不是说它们昼伏夜出吗?现在才5点半左右,它们就开始聚餐了?”吴城捏着常立志衣服的手紧了几分。
“胆子大一点,在包饺店工作,以后更不可思议,更恐怖,更危险的事你都有可能遇到。我们过去看看,跟船长助理有关也说不准。”
“这不会又是一个测试吧?”
“那我马上离开!”
“别~别~大哥,我错了,不过能不过去吗?我感觉找船长助理是正事,打扰别人吃饭是不礼貌的行为,除非它们吃的正是我们要找的人。”吴城用颤抖的声音说出他的想法。
常立志一想觉得也有道理,也就没有特意去寻找那些小家伙。
没走几步,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吴城判断这不是羊、猪或者鸡的血腥味,根据经验他多年做饭经验羊血膻、猪血臭、鸡血骚,“这是什~~”
吴城问题还没问完,大侦探就告诉他答案,“人的血腥味,不会被你乌鸦嘴说中了吧?这么浓烈的血腥味,证明死去的时间不长,人命关天,这次就算跟船长助理无关,我们也要过去看看。”话毕,他拿着棒球棍的右手从垂下状态变为把棒球棍横在自己胸前,小心翼翼地前进。边走还不忘打电话,“喂,这边出人命了,把法医也叫过来”。
基于对眼前这位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警察这种认知,吴城不否定其判断,他不想跟上去见什么尸体,但是他更怕独自留在这里。在他意识里,两害相较取其轻,对,是害怕的害。
“叽叽喳喳,”前面有动静,被一些矮一点的枝叶挡住视线,常立志和吴城只能通过声音判断方向。
用棒球棍拨开前方枝叶,“妈蛋!你是贝利上身吗?真被你说中了。”
吴城看到眼前的景象,顿时胃里一阵翻滚,忍不住当场呕吐。
映入吴城眼帘的是一群袋獾分布得零零散散的在啃一堆体无完肤的~~人体?单从表面看不出是一具人的身体,它们七零八落分散在一个小范围内,像被五马分尸。躯干穿着衣服所以被破坏得没这么严重,只是开膛破肚而已。头部也还好,除了面目全非,起码头发还在。四肢就惨了,现在还是夏天,船长助理下船穿的便装也以短袖短裤为主,分离的四肢现在被啃得只剩白骨。
吴城估计常立志判断该“人体”是失踪船长助理的依据是那身衣着,跟依诗回放上的衣着是同款。不过现在他也顾不上这些,即使做好心理准备,真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象,生理反应还是控制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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