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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玩笑杀身祸:染指于鼎 (鲁宣公四年 前605年 春秋第一百一**) (1 / 4)
染指于鼎
楚庄王问鼎之后,就出兵征伐郑国去,为了再次能够拉回郑国这个盟邦。
这一年,郑国的郑穆公死亡了,他就是当年的那个公子兰,在晋国寄人篱下后被推选为国君的人。
郑穆公的儿子公子夷,继承了郑国君位,史称:郑灵公。
郑穆公的突然死亡,也打了楚国一个措手不及。按照当时古代人的观念,趁着人家国丧期间征伐人家,这是很不道德的行为,不过,到了春秋后期就不这样了,因为道德沦丧,什么死不死人的,正好趁机**。然而在春秋前期和中期,诸侯们还是很遵守这个规矩的,古代人有时是很文明的。
所以,楚国不能趁着郑国在国丧期间征伐人家,楚国当时不是后来人们认为那样,不讲道理,大家都在江湖上混,做大哥也要讲道理,否则谁跟你,这就是:盗亦有道。
于是,楚庄王就撤兵回国,等待人家国丧时间过去再说。
第二年的夏天,楚庄王为了庆贺郑国公子夷的继位,楚国送给郑灵公一只鼋(淡水鳖中体形最大的一种),算是庆贺郑国新君继位的表示。
就是这个礼物送给郑国,引出了一桩血案。
郑国有一个大夫叫公子宋,字子公。
这个公子宋可是个郑国的美食家,经常品尝各种美味,在郑国非常有名,因此大家都知道他嘴馋的这个爱好。
郑灵公得到了楚国的这只大鼋,感到很新奇,这可是高级补品,据说有壮阳的神效,所以就安排了高级厨师,又是洗,又是腌,精心进行烹制,准备品尝一下。恰巧,就在烹制的时候,这个公子宋和公子归生,这天要觐见郑灵公,汇报工作,顺便商量一下国家的大事。
两人再前往郑国王宫的路上,公子宋的食指突然抖动了起来,他便让子家(公子归生)看自己抖动的食指,很神秘的说:
“我的食指一旦动起来,定能尝到新奇的美味!这就是我作为美食家的特异功能。”
公子归生一听,这都是什么说法,一点也没有科学道理,当场哈哈大笑,就说这是公子宋在忽悠他,什么特异功能,都是胡说八道,肯定是昨天干活多了,手指的神经抽筋了,今天来忽悠自己,就哈哈大笑的不相信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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